
为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渗透,保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期,州农业局、食品药品局、工商局、公安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和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勐戛文化广场开展“德宏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检查及宣传活动”。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德宏州州直7个部门在收听收看了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一是组织召开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二是7部门联合成立了“德宏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宏州农业局政策法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三是制定印发了《德宏州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德宏发[2019]4号)文件,“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措施、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
7个联合部门于1月26日在芒市勐嘎镇开展了“专项治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共摆放“食品安全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身边的法定计量单位”“农药安全使用知识”“病害猪肉、检疫讫印章”“知识产权”等展板24幅;发放“食品质量安全告知书”“国家禁用农药、兽药、渔药清单”和“食品安全牢记心 健康幸福伴你行”等宣传资料、纪念品1800余份;接受咨询人员136人次;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6小时;张贴12315、12331、12365等投诉举报电话200余份。此次活动免费发放农资(良种、化肥和农药)、种养殖技术手册420本、宣传资料4100余份,价值3.409万元。为进一步树立食品安全理念,传播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推动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一是重点检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二是重点检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三是重点检查食品假冒、侵权、“山寨”、食品假货“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截至1月25日,全州共出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32人次,车辆160辆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305个,检查食品经营主体2682,检查集贸市场369个,收缴假冒伪劣的食品102.654公斤,取缔无照经营主体17个,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6392万元,责令经营户现场销毁或下架过期变质食品7.764千克,督促办理小作坊登记4户,组织开展食品秤经营者培训6场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4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50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42份。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改善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同时进一步提升了我州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通过营造整治氛围,深入市场大检查,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秩序,维护了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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