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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减负办对涉农收费单位进行专项治理检查

浏览量:6407   作者:许伟  日期: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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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涉农乱收费乱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减负办〔20161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各涉农收费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落实,落实目标管理,强化政策宣传,做到齐抓共管、共同监督、共同管理。盈江县减负办920日至21日两天时间内,对教育局、卫生局、住建局、水利局、扶贫办、平原镇、太平镇、弄璋镇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民建房、农业用水用电收费和农机惠农补贴情况。

通过检查:1.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盈江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多年的政策宣传、专项检查,各学校都严格执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和“零收费”制度。所有的教科书都实行免费发放给学生,没有发现教师给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课外读物,学生使用的教辅资料是自愿在书店购买,学生保险实行自愿购买,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的现象。2.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执行。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所设专户,目前未发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社会抚养费的情况。3.农民建房。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国土、住建等部门严格执行了国家收费政策规定。4.农业用水用电收费。盈江县农村生活用水不收费,自行管理。5.农机惠农补贴情况。各乡镇都是按照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上报到县农业局与财政局审核,并由村级组织单位进行公示7天无误后,交由县级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县农村信用联社统一打入农民的一折通账户。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不存在搭车收费等强制收费问题。

经过两天的检查,盈江县未存在涉农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各单位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涉农乱收费乱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减负办〔20161号)文件精神。

文章来源:盈江县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