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发〔2017〕1号)和《德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州农垦局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德机编〔2016〕1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德宏州农垦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如下调整:
德宏州农垦局为德宏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农垦改革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衔接落实省农业厅农垦局安排部署的业务工作;
(二)负责调研、起草全州农垦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农垦行业指导管理工作,监管农垦国有资产;
(四)负责组织开展农垦对外交流合作、科技推广工作;
(五)负责全州橡胶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履行州橡胶产业办职责;
(六)协调州直相关部门指导垦区经济社会事务,服务垦区经济社会发展;
(七)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州农垦局设5 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承担办文、办会、档案、信息、督查、接待、保密、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办理局日常事务;负责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资产财务科。
承担农垦专项资金管理和局工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农垦国有资产监管,指导垦区财务管理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承担农垦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垦区生产管理、产业结构调整、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州橡胶行业管理、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农垦对外交流合作、科技推广和统计与经济分析工作。
(四)项目管理科。
承担农垦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与项目管理,负责农垦投资计划和建设项目储备、审核、上报、督导、检查、验收工作,指导农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五)社会事务科。
承担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指导农垦改革、信访维稳工作;做好局普法、依法治理、计划生育、民族宗教等社会事务工作。
老干部管理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离退休干部政策,负责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德宏州农垦局事业编制26名(含工勤2名)。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老干部管理科科长1名、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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