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帮助解决曩宋阿昌族乡弄别村委会下弄别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资金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梁河县曩宋阿昌族乡弄别行政村,2023年梁河县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98万元,建设南林一组、南林二组等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025年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52.46万元,建设弄别一组、弄别二组等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弄别三组(下弄别)未投入资金建设。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解决曩宋阿昌族乡弄别村委会下弄别自然村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资金,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先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直部门论证”、“州级审批”程序,将弄别三组(下弄别)项目纳入2026年梁河县乡村振兴项目库,民宗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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