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6410   作者:  日期:2025/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德宏州民族宗教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4年德宏州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州民族宗教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积极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完善州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公开力度,聚焦民族宗教领域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项目进展等关键信息,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在政务网站部门信息模块公开信息269条,信息公开模块公开信息24条,在“德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4期493条,涵盖民族文化传承、宗教活动管理等方面,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二是主动通过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23》《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知》和《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及我州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公开有关的政策措施。三是依法公开建议提案。2024年度已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办理提案答复5件,公开1件。四是2024年1月30日按时规范发布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在州民族宗教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同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标准,严格程序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4年,州民族宗教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出现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认真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重大政务等信息的转发转载,做到应转尽转。认真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通报要求,抓好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认真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管、主办职责,持续加强微信公众号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动态更新调整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整体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德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由单位直接管理。2024年未出现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州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情况,未收到企业和群众诉求办理,未收到12345话务平台转接电话。

(五)监督保障方面

监督保障有力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网络信息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修订完善《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审批单》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够规范,内容审核有差距;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州民族宗教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一是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细化操作标准,加强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把内容审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图文并茂、案例解读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的针对性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