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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5968   作者:  日期:202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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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研究分析德宏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我州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6.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宗教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开展民族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对我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等非法、违法活动。做好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13.承办德宏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及时组织学习研讨。全州各级各部门层层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员“三会一课”等,专题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分别组织专题学习1次,全州开展集中学习150余次,宣传报道130余次,宣讲活动80场次,举办各类培训(座谈会)50余场次,涵盖3万余人。二是深入持久开展宣传。依托“五用五化”“万名党员进党校”“德宏边疆好声音——乡村大小喇叭”、党校培训班、第39个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等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辅导和政策解读,目前,学习情况已制成《德宏州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编》。

2)提炼培树典型,汇编印制了《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知识手册》《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系列丛书之文件汇编》《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一是高位推动示范创建。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制定了任务清单和作战图,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地方党委政治巡察重点内容,构建出“四会一研判”机制。2021年共计召开4次州委常委会、5次州政府常务会、3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委员会,22次创建办工作会研究推进创建工作。先后举办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8场次,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创建能力和水平。目前,德宏州已成功创建了2个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27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3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是完善创建工作机制。细化完善测评指标,规范评审命名流程,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建立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信息数据库,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21年以来,共投入1109.35万元,保障示范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州创建办共抽调9人,县市创建办也按照不少于5人的标准组建工作专班,为创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三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10天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通报,2021年共开展督导检查8次,梳理形成3期督查通报,14期动态专报上报州委州政府相关领导。先后于3月12日、6月23日、9月30日共计3次赴国家民委就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进行专题汇报,先后于1月20日、3月10日、4月28日、8月16日共计4次赴省民宗委汇报创建工作。10月25日至29日,对134家申报第四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四是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组织专门力量步示范州系列丛书之典型经验汇编》《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系列丛书之媒体采用汇编》《德宏州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编》《德宏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系列丛书之民族团结画卷》《团结守边关 共同战疫情——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疫情防控一线彰显的德宏实践》等书籍和画册,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遵循。

3)持续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一是制定《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互联网+”实施方案》《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媒体联合采访工作方案》等文件,引导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多视角集中宣传。与国家、省、州媒体平台合作开展了3轮采访活动。邀请民族画报、今日民族深入我州各县市开展采访报道,合作出版《民族画报·德宏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专刊》《宏德尚融——德宏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实践书刊》。与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合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看德宏”全媒体采访活动,发布宣传稿件70篇,全网各平台累计推送报道263篇。三是利用社会载体立体式广泛宣传。结合党史宣讲、疫情防控网格化排查等工作,开展入户宣传、发放资料、粘贴海报、志愿服务,累计发放《知识手册》、《资料汇编》、宣传单、宣传扇等宣传物资30余万份。四是搭建平台拓宽宣传覆盖面。在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同步开通5个县市子专栏,均已链接至省民宗委网站。五是拍摄制作专题汇报片展现工作成效。拍摄了一部时长17分43秒的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汇报片《民族团结进步的德宏答卷》,同时指导5个县市分别拍摄制作汇报片作为验收工作重要支撑。六是持续优化提升点和面的氛围营造。对全州整体氛围营造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更新制作了一批符合最新话语体系、体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标语、文化墙绘、灯箱广告。

4)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合力。一是探索跨区域民族团结进步交流合作。今年2月,德宏州与昆明市、普洱市、怒江州、临沧市民宗委签订了《昆明普洱德宏怒江临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荣融与共实践中心”共建方案》。今年3月,德宏职业学院与云南民族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二是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互观互检和互学互鉴。邀请省民宗委相关领导为我州民宗系统进行调研指导和授课辅导。邀请云南民族大学专家教授调研指导我州创建工作,与云南民族大学共同合作编制《德宏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德宏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划》《德宏州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3月7日至9日,前往怒江州考察观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6月9日至11日,赴文山州开展互观互检和考察学习。大理、临沧等州市到我州交流。三是典型示范带动效果明显。对全州30余个示范储备点进行优化打造,形成一点一示范一特色的良好效果,打造了一批示范带、示范长廊、示范群,让创建工作在深度和广度上见成效。四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办“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书法美术摄影展,持续开展第39个“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座谈会、文艺汇演、主题演讲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200余场次,服务群众10万余人。

5)坚持提质扩面,推动创建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一是持续优化观摩解说,为创建工作增色添彩。精心打磨解说词,让德宏的创建工作不仅做得好而且说得好。培养储备了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强的优秀解说员队伍。加强对迎检沿线环境卫生清理整治,不断提升迎检验收工作的细节和品质。二是持续完善痕迹档案,确保创建工作有迹可循。严格对照测评指标,严把档案的政治关、文字关、政策法规观,聚焦省级验收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想方设法做好扣分项的档案支撑,努力增加得分项。三是包装打造了一批示范创建品牌。例如体现产业承接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地方企业与地方经济锲入发展主题的德宏正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体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陇川县民族小学;体现党建引领、高效履责,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共融提供坚实财税保障的盈江县税务局;体现人口较少民族高质量脱贫攻坚成果的曩宋阿昌族乡关璋村卑妥瓦;体现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芒市锦华社区,推动形成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工作态势。四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过程。建成了德宏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馆,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论文集》,编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读本》,为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德宏边疆地区的具体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2、认真筹谋民族经济发展工作

1)积极争取资金,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截止2021年10月,国家及省下达德宏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753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391万元(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建设资金290万元、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资金1600万元、民贸民品资金60万元、民族文化经费91万、民族团结保障经费350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900万元、中央对地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846.2万元。资金用于十百千万创建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扶持民贸民品等,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民贸民品等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取得实效。当前各县市正在组织项目实施。

2)认真贯彻落实各类扶持工程及行动计划

实施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争取安排2262万元建设2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浇筑、人饮管网架设、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

②认真开展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一是督促指导4个边境县市加快边境小康示范村项目实施进度。截至2021年1025日60个建设项目中实施完成28个项目,占45%正在实施21个项目,占20%;未实施11个项目,占18%。二是指导4个边境县市以经济发展现代化、社会事业现代化、基础设施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边境防控现代化、思想观念现代化6个方面为建设内容,按照“一村一方案”编制完成了57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方案。57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总投入192167.57万元(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0986.22万元、县市统筹整合资金21181.35万元),实施基础强、产业旺、环境美、生活好、边疆稳、党建牢2550个项目。三是根据省级安排德宏州2021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的建设任务为32个村委会的基础上,确定德宏2021年重点建设13个沿边乡镇32个沿边村委会59个自然村。三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德宏现场办公会要求,将57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中的23个沿边行政村、30个沿边村民小组同时纳入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范围,分年度打造精品示范村和美丽村庄。四是2021年州人大常委会将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列为“年初提问、年中过问、年底询问”重点工作之一,当前已开展“年初提问、年中过问”两个环节,有力推动了边境小康示范村建设。

3)积极抓好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及整改工作。一是完成州民族宗教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州民族宗教局行业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自查抽查督查工作报告、州民族宗教局行业扶贫工作自检自查报告,接受2020年行业扶贫年度考核,并取得“好”等次。二是完成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涉及德宏州事项整改措施、州民族宗教局“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州民族宗教局关于2020年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发现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报告。三是报送4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和实践线索宣传报道材料。

3、努力做好民族文化事业工作

1)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成2021年政府“十件惠民实事”项目《景颇族传统织锦技艺编织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器械制作”“助力乡村振兴共筑民族团结微电影”“景颇礼篮文化培训”“傣族民间大鹏鸟舞、孔雀舞收集整理”“芒市博物馆藏品征集”“陇川县少数民族民风民俗音视频档案数据库建设”、《傣族历史资料辑录》、“德昂族创世史诗达古达楞格莱标培训”等9个少数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和少数民族文化优秀人才项目。完成2022年德宏州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精品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共申报14个,总投资735.5万元,申请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少数民族精品项目241万元,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61万元;少数民族文化精品项目80万元。

2)继续扶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器械制作基地。2021年,助推脱贫攻坚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有机结合,州民族宗教局继续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西山乡崩强村邦界小组扶持德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器材生产基地。生产基地作为云南省16个州市首个以建档立卡户为制作主体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器材生产基地,是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在探索实践“政企村校”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新模态下的产物2019年德宏州民族宗教局开展少数传统体育器材制作后,经过2年多努力,目前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器材制作规模不断扩大,技术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已制作高脚879付、板鞋831付、陀螺835个、拳棍100根,分别将这些器材赠送20所小学1所敬老院及部分州直单位使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已进入学校体育课程的常规课程,部分小学已将传统体育项目纳入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成效显著。得到学习强国、人民日报、春城晚报、民族时报中央、省、州各级媒体的报到和关注。为更好地引导和扶持基地,目前正在为其争取和筹措整合资金,积极打造“党建+传统民族体育器材制作扶贫车间”,帮助其规模生产,推动乡村振兴。目前,基地生产产品种类也正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用品逐步扩宽到少数民族乐器、生活生产用具等方面。

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完成。投资79.92万元在德宏师专建成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基地占地1600平米,可用于吹枪、陀螺、板鞋竞速、高脚竞速、秋千、射弩等项目训练,是全省唯一一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综合训练基地。

4)少数民族教育成效显著。开展少数民族班招收工作,选送少数民族优秀学生赴国家、省各开设民族班的初中、高中及大专院校就读,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得到充分落实,选送3名学生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5名学生到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就读。组织10名老师参加2021年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比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初中组荣获一等奖3人,普通高中组荣获一等奖1人,中职组荣获一等奖1人,中职组荣获二等奖1人

5)开展“互联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行动正在研发制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微课堂”课程,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载体开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6月25日在挂钩点盈江县卡场镇草坝村委会开展1期国家通用语言培训会,并指导下载“语言扶贫”APP,少数民族党员和群众90余人参加培训。

4、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在做好2020年全州维护民族宗教团结稳定工作总结的基础之上,开展2021年全州维护民族宗教团结稳定情况督查。是强化隐患排查、形势研判,合理调处矛盾纠纷。一方面督促各县市开展好排查分析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因素及存在隐患工作,全面掌握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和谐动态情况,及时介入,妥善处置,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另一方面督促各级民宗系统定期不定期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形成研判报告。年来,全州围绕影响民族宗教关系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1次中央巡查云南问题反馈涉及德宏宗教领域整改工作部署会,2次宗教工作联席会,7次宗教领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7次宗教工作协调研判会议。妥善处理省委书记阮成发书记网络舆情批示件1件,群众反映教职人员问题信件1件,完成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三是合力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防控监管工作。督促贯彻落实《德宏州民宗局关于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监督“德宏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工作队伍”认真履职;积极联系网信办、公安网管大队等相关部门,互相学习、合谋划策、信息共享、共同应对;发现舆情及时反映、合理处置。半年来,共处置2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四是认真研究民族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结合实际需要随时组织完善部门系统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督促各县市、局各科室履行好职责职能,按月填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开展民生资金监管和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要求严格履行网上民生资金监管员职责如期完成操作任务,完成系统录入和信息发布工作。五是对2020年度各民族学会工作经费使用报销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六是认真开展城市民族工作。2021年专项投入城市民族工作(提升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经费33万元。督促各县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国家民委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调研,完成了《德宏州2021年城市民族工作调研报告》。

5、着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水平

1)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取得实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教育。按要求及时购买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坚持每周一进行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开设学法专题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法治意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要领导下村寨开展宣讲教育活动达3场次、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1场次,分管领导在对口支援瑞丽边境疫情防控执勤点向支援民兵、州市值守人员讲党课,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进一步树立大家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全体值守人员要发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充分利用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生物保护法、各类法律法规PPT每天不少于8小时;在“德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设立法治宣传栏,定期转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疫情防控知识、以案释法等法治意识;利用“4·15”、全国助残日等宣传日、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社区网格工作、党员“双报到”及“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积极向社区居民、临街商铺租户等宣传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及预防食物中毒、反邪教、扫黄打非、食品安全等各类有关知识。针对各县市在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举办“德宏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工作培训班”,邀请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的胡疆律师围绕《宗教领域行政执法专题》为全州民宗系统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授课,讲解案卷评查的规范程序以及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等,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相关要求,充分利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平台,积极组织州和县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宗教界代表人士83人、州直4个民族学会及芒市地区阿昌族学会会员共计1029人积极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

2)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督查”工作,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等优良的政务环境。积极组织在职干部实名注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注册率100%;1至10月局干部职工已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实名购药、就诊、医院结算等33件次,进一步提升了我州“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的办件数;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民族宗教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事项完善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覆盖率100%、全程网办事项覆盖率100%;完成《德宏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和《德宏州州级政务服务事项(2021年版)》民族宗教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并根据州政府发布的以上两个事项目录,完成2021年民族宗教部门州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动态调整工作;审核32人(份)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持续推进共认领监管事项18项(其中州级实施14项、县级实施18项),州、县两级认领的实施清单完善率已达100%。

6、深入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高位推动,从政治上的高度来看待和认识宗教问题。州县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召开1次中央巡查云南问题反馈涉及德宏宗教领域整改工作部署会,2次宗教工作联席会,7次宗教领域疫情防控专题会议,7次宗教工作协调研判会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法措施准。构建起了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宗教工作新格局。

2)压实责任,建立德宏州宗教活动场所干部联系挂包责任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德宏州宗教活动场所干部联系挂包责任工作制度(试行)》,建立起了省、州、县、乡、村四级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确定省民族宗教委联系挂包17处场所,德宏州32名实职厅级领导挂包32处场所,25名州级统战、民宗系统干部挂包26处场所,各县市、各乡镇、村组也相应明确责任人、责任场所,做到全部合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均有责任人联系监督,并明确职能职责和具体工作措施,并完成《宗教活动场所联系挂包责任制公示牌》挂牌工作。

3)合理规划,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布局。采取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方式,依法依规9处失去宗教功能的场所办理注销手续,销号处理6处失去活动功能的“以堂带点”聚会点,确保全州宗教活动场所布局更加合理。配合省民族宗教委开展8处天主教宗教活动场所和1处清真寺挂牌工作;完成部分宗教活动场所信息变更后的《场所登记证》换证工作;对全州宗教活动基本情况、辐射信教群众情况、安全隐患、功能性质、“五进”活动情况进行详细摸底调查。

4)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2021年春节慰问107名宗教界代表人士2个州级宗教团体,共计7.35万余元。认真推荐省基督教第八次代表会议代表15人(含委员7人,常委2人,班子成员1人)。协助州基督教和佛教团体上报中国化进程相关材料。组织开展第二届民族宗教人士健康档案工作,为40名发挥作用的民族宗教人士开展健康体检,其中宗教协管员9名,宗教界人士31名。选派2名佛教教职人员参加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践行“四条标准”培训班、2名佛教教职人员参加云南首届三语系中国化讲经说法活动、5名佛教教职人员参加省佛教协会七届九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县级以上团体负责人培训班、4名天主教人士参加全省天主教神职人员宗教政策培训班、4名牧师参加云南省基督教第八次代表大会委员培训班,15名基督教骨干参加云南省基督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1名基督教教职人员参加省基督教两会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教职人员报名参加全省第三届宗教人士学历教育班。协助省基督教两会开展牧师换证工作,协助3个州级宗教团体开展2020年团体年检工作。

5)坚持底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全州依法查处1起非法宗教活动,1起非法发放宗教宣传单活动,教育处理8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活动,依法注销1名佛教教职人员资格,取消1名佛教教职人员州县佛教协会副会长职务、待遇及州县政协委员资格,通报批评6人,对6人下发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非法宣传单40余份

7、多措并举,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州委统战部、州民族宗教局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战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宗教领域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排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德宏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德疫指发〔2021〕254号),对我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3·29疫情发生后,先后成立6个州级督查检查组对宗教领域落实“双暂停一延迟”等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开展2“拉网式”督查检查各县市统战民宗部门出动126个排查检查组300多人次,完成对全州929处宗教活动场所4处回族服务站和其他重点民间信仰场所的全覆盖检查7·04疫情发生后,我州开展宗教领域疫情防控省州县“三级”联合蹲点督导工作。省民族宗教委派出的14人工作组与我州组成了省州县“三级”联合蹲点督导工作组,共分为17个联合蹲点督导工作组、60余人对全州5个县市全面开展宗教领域疫情防控蹲点督查督导,实现了全州929处依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检查。目前,根据蹲点督导组反馈的29个问题,逐项开展整改工作。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和场所立行立改,对违反规定的场所和个人进行了处理和通报。全面排查统计驻寺人员接种新冠疫苗情况,做到符合接种条件的应接尽接,不漏一人;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外籍僧人签订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加强重点场所值班值守,开展信息上报汇总研判处置工作;争取86余万元6批次慰问受疫情影响困难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同时按照应纳尽纳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教职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并打破户籍限制开展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我州坚守住了“无宗教活动场所发生疫情、无聚集性宗教活动传播疫情、无宗教教职人员感染新冠病毒、无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无宗教方面舆论热点发生”的宗教领域疫情防控“五无底线”。二是全力以赴支援瑞丽做好守边值守工作。2021年12月31日,州民族宗教局26批138人次参加瑞丽卡点值守,“3·29”后,安排13人支援社区疫情防控,2人参加抗疫突击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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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178.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3.43万元,占总收入的98.9%;其他收入35万元,占总收入的1.1%。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352.55万元对比增加790.89万元,增长33.62%,主要原因2021年开展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项目、新增参加云南省民运会锦标赛经费收入、追加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万元。与上年其他收入43.11万元对比减少8.11万元,下降18.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非本级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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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226.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3.4万元,占总支出的19.32%;项目支出2,603.04万元,占总支出的80.68%。

2021年度支出对比上年2374.15万元增加852.29万元,增长35.90%,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项目、新增参加云南省民运会锦标赛经费支出、追加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万元。


图片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4万元。与上年642.02万元对比减少18.62万元 ,下降2.9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调出3人,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9.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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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3.04万元。与上年1732.1万元对比增加870.94万元,增长50.28%,主要原因是:民族工作专项-德财行〔2021〕16号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支出171.24万元;民族工作专项-德财行〔2021〕16号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支出6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德财社〔2021〕24号、德财社〔2021〕97号、德财社〔2021〕168号、德财社〔2021〕169号、德财社〔2021〕213号等文件增加边境疫情防控资金支出25.2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运行7.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邮电费、办公楼维修等;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景颇族发展进步研究协会购买道具、制作竹筒、簸箕、竹背萝等;

3.民族工作专项1528.74万元,主要用于: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专项资金171.24万元;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483.0353万元;五个州级民族学会工作经费101.42万元;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万元;德宏州级民族发展基金(民族机动金)专项资金116.93万元;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初评及互观互检验收工作经费5.65万元;《中国傣族通史》编撰出版经费1.47万元;州财政局下达州级领导工作经费5万元;现代汉景词典编撰出版经费10万元;赵冬梅领导工作经费4万元;州景颇学会民族文化研究经费5万元;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拨“交往交流交融”工作经费25万元;

4.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15.64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工作专项经费48.33万元;宗教团体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199号傣医药学会工作经费17.81万元;民族团结保障经费29.51万元;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拨民旅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10万元;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5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保密技术经费5万元;

6.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9.3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统战专项资金35万元;2020年防范和抵御渗透工作经费4.36万元。

7.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0.51万元;2021年州直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0.38万元;

8.群众文化468.38万元,主要用于: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68.38万元。

9.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78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0.78万元。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5.26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瑞丽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助经费23.99万元及抽调支援瑞丽市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相关经费1.27万元;

1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89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州示范创建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扶持民贸民品等289万元

12.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1.31万元,主要用于:德宏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经费79.92万元、德宏州组团参加省民运会锦标赛经费41.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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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5.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2%。与上年2,324.75万元对比增加731.24万元增长31.45%,主要原因开展德宏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项目、追加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600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61.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2%。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偿还烟草纠纷案欠款专项资金、追加2012年目瑙纵歌节组委会活动经费、五个州级民族学会工作经费、德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专项资金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3%。主要用于中国景颇族国际目瑙纵歌文化园建设项目还本付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离退休党组织工作经费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工资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15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5.13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2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主要用于2021年边境疫情防控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示范创建工程、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扶持民贸民品等;

  6.住房保障(类)支出3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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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48.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05万元,完成预算的8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的20.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活动总量、开支范围和标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88万元,增长1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8万元,增长3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24.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边境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公务用车频繁往返瑞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导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占76.26%;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占23.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边境疫情防控和开展民族宗教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民宗委、州委州政府安排的各项接待任务以及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万元,与上年47.09万元比增加1.91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其他公务交通补贴、日常公用经费。如办公费、水电费、报刊杂志费、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85.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2万元,固定资产77.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75

7.92

77.69

36.01

0

0

41.68

0

0

0.1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30801111

 [附件: 德宏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公开表.XLS20220926015430998



文章来源:州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