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634   作者:  日期:2025/6/12

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动发展林下中草药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林草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接收建议后,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研究,明确责任分工,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办。《关于积极推动发展林下中草药产业的建议》涉及产业发展,交由生态保护修复与种苗林场管理科负责办理,接到提案分工后,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科室人员研究部署,分析当前支持政策及有关要求,结合前期工作成效及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具体答复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德宏州林下空间利用率不足,具备发展林下经济天然优势的问题,一直是我们关心关注的问题,也是当前林草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亦是推动乡村

振兴、促农增收的重要突破口。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做好资源普查与区划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德宏州林草部门高度重视资源普查与区划,在国土三调成果公布实施后,同步开展了全州林草湿荒普查,完成了213218个地类不一致图斑的判读核实以及902816个图斑区划调查工作,全面完成林地、草地、湿地等的资源状况等模型更新,现普查成果已上报国家审核。同时,州县林草局依托项目支撑,全面完成澳洲坚果、石斛产业摸底调查;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目前正在谋划开展草果资源普查。根据德宏州现有资源情况,全州现有林地1194万亩,排除禁止利用林地面积,可用于开发林下经济的林地有1075万亩。在坚持大保护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发展林下经济的立地条件和适应性要求,可选择适宜区域适度发展林下经济。林下种养殖优先利用人工商品林和经济林发展,合理利用公益林、天然林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在原发展基础上,通过科学论证开展林下经济与生态服务功能之间的平衡关系,适度扩大林地利用规模,充分发挥林地综合效益,林下种养殖按现有人工用材林和经济林20%的开发规模进行测算,全州可用于发展林下种养殖的林地面积达166万亩;森林景观利用按可开发公益林、天然林的10%进行测算,全州可利用的林地面积约62万亩。

二是关于结合德宏州实际和中药材市场情况,探索研究确定一批适合德宏种植发展的品种,同时探索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技术模式和典型发展模式的建议,我们答复意见是:德宏州林草系统高度重视良种选育和新品种培育,草果、重楼等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创新等研究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先后通过省级审(认)定的草果良种3个、重楼3个、石斛优良无性系6个、石斛花卉新品种24个,获得草果、重楼技术发明专利2个。通过草果良种良法种植,两年试花,三年挂果,相较于传统种植模式提前3年进入投产,通过良种良法推广,全州平均亩产可由43.3公斤至少提高至107公斤。草果高效栽培试验基地,种植7年的德草1号亩产可达807.2公斤、德草2号亩产可达624.36公斤、德草3号亩产可达657.51公斤。通过良种良法的推广应用,草果、重楼平均亩产提高6倍、2.5倍以上。聚焦以林下中药材种植为主的林下产业发展模式探索,建成 1个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6个州级林下产业示范基地(涵盖草果、石斛、重楼、黄精等中药材种植),辐射带动全州林农照样开展林下产业。2025年,全面启动石斛进山入林示范打造,落实3700亩仿生石斛种植基地,目前已种植完成1500亩。为进一步加快德宏州林下产业发展,州林草局对全州林下产业发展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林下中药材发展重点及发展模式,编制完成《德宏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送审稿)》。在下一步的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中,我们将加强考察学习成果运用,引进先进技术措施和发展模式,持续加强德宏州适生品种的挖掘和开发利用,加大科学规范的技术模式和典型发展模式探索和推广,鼓励和引导经营者采用有机肥替代、病虫害生物防治等绿色技术,推广仿生生态种植。鼓励探索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基地+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模式进行订单生产,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分散产业发展风险。及时发现、深度挖掘基层群众对林下经济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创新推广更多样、更有效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打造产业示范基地,带动群众积极高效发展林下产业。

 三是关于采取长短期结合的实施路径的建议,我们的答复意见是:长短结合一直是德宏州探索推进林下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2023年,德宏州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德宏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德宏州草果产业扩面提质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德宏州推进石斛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等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以草果、石斛为主的林下中药材快速发展,目前已到最后一年实施期,据统计,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全州累计新增以草果、石斛、重楼、黄精等为主的林药种植5.4万亩,全州林药种植面积达29.1万亩。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德宏州资源实际编制完成《德宏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送审稿)》、《德宏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待通过政府常务会后正式印发实施。规划明确:到2030年,全州新增以草果、石斛等为主的林药种植面积19.32万亩;到2035年,全州累计新增以草果、石斛等为主的林药种植面积35.12万亩,重点培育规模在100亩以上,以林药模式为主的林下仿野生栽培等示范基地16个,建立林下道地药用植物资源种质保存库1个,选育林下道地中药材新品种或良种2个以上。下一步,我们将深度融合您提出的建议,推动规划及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细,根据发展实际对规模以上的区域配置必要的初加工车间,加大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的培育力度,打造德宏中药材品牌;重点在芒市打造中药材交易市场,对积极对接亳州、广州药港等全国性中药材集散中心,推动德宏州林药走出去

四是关于做好政策支持的建议,我们答复意见是:目前在推动林下中药材政策支持方面林草急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推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保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的目标任务。在财政补贴、金融与保险方面,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明确系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中药材种业发展、产业规范化发展、产业设施化提升、加工能力水平提升、市场体系建设、三产融合发展、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撬动金融保险协同支持8个方面,针对不同类别和规模给予财政资金补助支持,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州关于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对接沟通,加强林下中药材产业资金支持,在加工生产和技术研发、冷链物流建设、产业基地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谋划,争取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组织实施。关于土地政策方面,对生态保护红线外的商品林地不限制开发利用,推广利用人工商品林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明确林下种植权属主要以实际生产经营者为主;经对接州农行,目前林权抵押贷款流程相对较为简化,明确了可抵押类别和抵押率,同时还推出林下产业贷款,主要支持石斛、草果、中草药等。关于科技与人才方面,德宏州林下中药材产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成立了林下经济创新服务团队,积极探索林产业提质增效新路径,研究创新良种良法技术,每年选派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科技服务组及用活万名人才兴万村人才队伍,全力服务全州科技工作,推广林草良种良法、开展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培训,印发《草果高产栽培管理技术》2000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研究,争取将更多林下产业发展项目纳入国家、省、州政策支持范围,同时加强科技支撑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制约德宏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拓展提升林下空间资源利用,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群众增收致富。

我们坚信,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共同努力,德宏州林下中药材产业一定能换发新活力,成为山区群众增收、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之一。

 

再次感谢您对德宏州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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