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德宏州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30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单位。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提高,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赢得民众对林业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在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要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各县市林业局要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执法结果。通过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及审计情况,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通过显示屏、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向办事人公开服务事项。要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制定林业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依托政府网站搭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服务平台。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
(五)推进结果公开。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林业发展规划、政府决定涉林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部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要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林业行政许可事项、林业扶贫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要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三、多渠道多形式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一)落实“五公开”要求。要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报审公文时,要针对“五公开”要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的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书面报分管领导批署意见备案。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会议议题,各县市林业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和公开方式的意见,随同会议方案一同报批。每年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建设的新情况以及公众关切,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二)加强政策解读。各级林业部门出台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将文件和解读材料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重点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要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政策解读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电视栏目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要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三)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兴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
(四)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要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积极参与《德宏热线——领导会客厅》等互动平台,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要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扩大全州各级林业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促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五)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林业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布,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工作力量。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行政不规范等问题。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加强部门门户网站建设
增强林业部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将部门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本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在门户网站转载、留存、备查林业政务信息。充分运用新兴媒体手段拓宽政府网站信息传播范围,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探索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传播部门门户网站内容,实现政务信息主动推送、智能查找。加强与政府网站之间、林业系统网站与商业网站、新闻网站之间的联动,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公开的重大政策信息,对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林业部门网站要及时转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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