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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 《德宏州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浏览量:37   作者:  日期:2026/4/27

按照省、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现将《德宏州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并在即日起送达各位听证代表。


附件:德宏州民宿管理办法(试行)的听证报告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6427      



附件:

德宏州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的听证报告

 

为着力推动全州民宿发展有序、管理规范、服务质量提升,提高民宿服务标准化、品牌化水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58月启动《德宏州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工作办法》初稿形成后,先后两次征求各州直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州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累计收到修改意见建议351210日,办法通过了专家论证会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州文化和旅游局202643日组织召开了《德宏州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626日州文化和旅游局在德宏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办法》听证会第1号公告,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听证代表和旁听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2026316日,确定了听证主持人1名、听证人2名、听证监察人2名;核实确定了听证代表22名,听证代表中包括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州直相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法律专家等;确定了旁听代表3名;指定了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

)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6324日发布了《办法》听证会第2号公告,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等事项,并按相关规定将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时间和地点

20264309:00在州文化和旅游局3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参加人

听证会由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杨涛主持,听证监察人2名,分别为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一级主任科员黄春梅、州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杨骥宇,州文化和旅游局相关人员5名作为听证人和听证记录人,相关听证代表22人,听证旁听人3人。

(三)听证程序

1.介绍听证事项和听证事由;

2.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和听证纪律,及听证参加人名单

3.听证人介绍《办法》编制情况;

4.听证代表对听证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答辩;

5.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发表意见;

6.主持人总结发言,各位代表查看听证会笔录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意见建议情况

到会听证代表均在听证会上作了发言,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办法》的内容提出很好的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制定出台《办法》十分必要,该办法不仅能健全民宿全链条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将有效促进民宿业健康发展。《办法》能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紧密结合德宏州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条款,可操作性强且编制程序合规,具备充分的合法性与可行性。代表们一致表示,《办法》总体结构合理、目标任务明确,为促进德宏州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具体意见建议方面,部分代表提出,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立法依据,确保《办法》制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同时,建议细化发改等部门职能职责,着力破解职责交叉、监管真空等问题,构建联动高效、协同共管的民宿管理工作格局。此外,听证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民宿价格备案管理、乡村民宿提质发展、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行政执法柔性规范等重点领域,提出了修改意见。代表们希望《办法》在后续修改完善过程中,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德宏州民宿业长远发展。

四、听证代表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听证代表共提出24条意见建议,《办法》起草小组经过认真研究,采纳16条,并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部分代表提出的改善农村民宿基础设施和环境、推行民宿积分制管理、细化违规建设处罚办法、成立民宿行业协会等建议,因超出《办法》规定的调整范围或已在其他法律法规中落实,故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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