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州中医医院、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州艺术研究所(州美术馆)、州相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健全非遗人才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德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现组织开展非遗传承人备案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及条件
(一)备案对象
凡在德宏州从事非遗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等领域工作,身体健康,年富力强,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和备案登记门类要求的非遗人才,均可申请备案登记。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主要创新创业创作活动在德宏州;
3.传承和创新发展的内容属于德宏州四级非遗项目;
4.传承人为中国公民;
5.近五年的业务成绩突出,对德宏州非遗保护传承事业有一定贡献,有非遗保护传承成果或代表性作品。
(二)不予以申请备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申报备案登记:
1.已获评县(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
2.存在道德失范、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备案类别及要求
非遗传承人按照世代传承、创新发展、传播推广类别进行备案登记,申报人仅能备案登记一个门类,不得重复登记。
(一)世代传承类
连续从事该项非遗项目的传承实践5年以上,熟练掌握其核心技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备案登记非遗传承人。
1.师从代表性传承人,并得到代表性传承人签名推荐,认可其具备一定传承能力。
2.传承谱系清晰,获得该项目的县级(含县级)以上行业协会推荐认证技艺水平,认可其具备一定传承能力。
(二)创新发展类
连续从事该项非遗项目的传承实践5年以上,熟练掌握其核心技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备案登记非遗传承人。
1.未师从代表性传承人,但经3名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认可其具备一定传承能力。
2.在带动、引领非遗项目文化创意产业转化方面有较好成果,在县级(含县级)以上非遗创意设计大赛、技能大赛、非遗展演中获奖。
(三)传播推广类
连续从事该项非遗项目的传承实践5年以上,熟练掌握其核心技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备案登记非遗传承人。
1.个人实名开设并运营抖音、视频号、B站、快手、小红书等主流短视频或直播平台账号,账号内容以非遗传播为核心。每年发布个人参演推介或创作的非遗专题视频不少于10次(需原创内容,如技艺展示、教学、访谈、纪录片等),单个平台年播放量累计50万次以上(需提供后台数据证明)的优先。视频点赞、评论、转发等互动数据良好,能体现公众对非遗的关注和认可。
2.个人非遗传承或传播事迹被州级及以上官方媒体专题报道,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或接受省级及以上文化类新媒体专访,传播效果显著。
3.具备较强的传播推广能力,在非遗项目的教育推广类、媒体宣传类、活动策划类、创新转化类、学术研究类等方面有显著成果(须有传播成果证明材料)。
三、备案流程
(一)备案程序
1.材料提交
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对应类别《备案登记表》(附件1-3),提交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创新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作品照片、影像资料、获奖证书等)至德宏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
2.资格审查
德宏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对照《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备案登记指南》对申报人基本条件资格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告知。符合条件的,由德宏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提出非遗传承人建议名单报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
3.颁发证书
由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为登记备案的非遗传承人颁发证书,并纳入非遗人才培育计划。另可根据传承人取得的创新创作成果情况,在省、州主要新闻媒体平台上宣传报道非遗传承人优秀成果及其本人事迹。
(二)申报材料
加盖公章的备案表(Word文档及PDF格式)和体现有关申报人成就的证明材料(作品照片、影像资料、获奖证书等);传承活动影像(1080P,5-10分钟)、工作照(3-5张,≥2MB/张)。电子材料须标注“单位+传承人备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审核,共同推进德宏州非遗传承人队伍规范化建设,并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送至德宏州文化馆(州非遗中心)。
(二)动态管理机制
备案人员出现道德失范、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不予以备案情形时,将予以退出处理。
五、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芒市金孔雀大街38号(德宏州文化馆)
联系人:卢秋烨
联系电话:13988265866
电子邮箱:luzhier@qq.com
[附件: 附件1: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备案登记表(世代传承类)]
[附件: 附件2: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备案登记表(创新发展类)]
[附件: 附件3:德宏州非遗传承人备案表(传播推广类)]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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