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7日至12月1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5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向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增强政治自觉,准确把握整改要求。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局党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顽症”“痼疾”,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州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分认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以整改工作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2023年12月28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作为具体责任人,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各单位各负其责,相互补台,按照分工安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挂图作战,每周梳理汇总,及时汇报通报,逐项督查验收,逐个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
(三)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制定下发《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文化和旅游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2条,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1次,党组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2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3次。2024年1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推动整改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旅游发展部署要求不到位,履行职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研究德宏州边境旅游试验区和中缅跨境旅游合作区的项目建设情况,并修改完善瑞丽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完成绿美A级景区建设15家;推荐2022年度“绿美A级旅游景区标杆典型”2家,获省级认定。瑞丽市等喊弄奘寺修缮工程已于2024年4月底竣工,5月23日进行了竣工初验,年内兑付资金。2023年接待游客3068.21万人次,同比增长48.46%,实现旅游总收入366.31亿元,同比增长85.96%,增幅均排全省前列。芒市新玩厂街区创建为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定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4家;创建的芒市孔雀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已公示结束;成功组织疫情以来首个旅游团队赴缅旅游。2023年完成旅游业固投10.03亿元,同比增长19.34%,增幅排全省第六位。结合部门实际及时制发《2024年全州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印发《德宏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和《德宏州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个指导性文件。计划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个,加密一批旅游标志标牌。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1+16+129+X”旅游投诉处置体系和“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高效处置游客投诉和退货。与第三方机构云南研数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作,运用各类平台数据资源进行分析统计。争取省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年内完成“国门文化”系列活动1场。2023年申报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社综合性文化中心28个项目,已完成23个,年内完成5个。积极申报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拟在畹町混板村委会新建国门文化边境小康村图书馆1个,拟在旧城镇新建傣剧“国门文化传习馆”。将《南侨风云》更改为无伴奏音乐会《南侨花木兰》,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所有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草拟《德宏州用好红色资源 培育时代新人 红色旅游铸魂育人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完善4条州级爱国主义旅游线路,每个县市推出2条县级爱国主义旅游线路。对罗志昌、早乐东等历史人物和滇缅公路、雷允飞机制造厂遗址等文物保存状况开展调研,深度挖掘历史事件、历史文物、历史人物背后的故事,讲好德宏历史故事。将雷允飞机制造厂、黑山门战斗遗址等重要抗战文物资源列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对象。指导芒市新玩厂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新玩厂民国街已正式启用;芒市、瑞丽市正在积极引进品牌酒店。印发《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全州旅游民宿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州旅游民宿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底数。联合印发《德宏州商务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住宿业客房市场价格报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我州住宿业服务质量,规范价格管理。州政府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拟定了《办民宿一问一答》《民宿办理流程》,并对社会发布宣传。同时,印发《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民宿开办”窗口服务的通知》。在全州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民宿开办”综合受理窗口,负责受理“民宿开办”业务申请,变“多窗受理”为“一窗受理”。5月6日,德宏州首个“民宿开办”综合受理窗口在芒市正式开通。联合印发《德宏州商务局 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德宏州住宿行业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德商发〔2024〕31号),进一步规范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草拟《德宏州旅游民宿管理办法》《德宏州酒店与民宿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同时,为企业在申报办理民宿时遇到的困难问题,积极对接州直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主动与省外及相关州市对接,积极培育我州旅行社市场,目前,已到德宏设立旅行社分社1家;正在筹建分社1家。建立文物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机制,截至5月28日,全州累计开展文物安全检查36次。开展培训和演练17次。完成陇川县户撒乡连勐奘寺消防水池维修。更换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塔失效的灭火器。
3.积极向州委编办汇报对接,争取工作支持,向州委组织部积极争取1名挂职干部充实到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2024年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方案》。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全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第一、二、三、四季度,德宏分别排名第五、第六、第二、第五名。2023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考核德宏排第七名。
4.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4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1次,传达学习“第一议题”11个;周例会传达学习18次。每季度对下属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实施方案》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严格工作要求,聚焦学习主题,不断提高发言质量和文字材料水平。
5.抓好《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做到全州“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实现协同发展、错位发展、联动发展。拟定《德宏州文艺事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截至2023年12月30日,各县市均已印发《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拟定了“一团一策”。2023年12月29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德宏州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6.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制定《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保密工作制度》,及时开展涉密人员脱密管理和复审,分别与相关人员和单位签订《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和《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对单位办公计算机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本部门存在的失泄密风险点,抓实“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保密要求,从源头上抓实保密工作。
7.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对《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制度对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决定界限;修订《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党组研究干部人事事项与其他事项分开记录,同时规范做好人事事项记录工作和党组会议纪要,确保要素齐全、记录完整。
8.开通陇川县图书馆、盈江县图书馆2个总馆及陇川馆下设9个分馆、盈江馆下设19个分馆的系统端口,下一步将数据导入系统,实现州内全覆盖。在各级各类图书馆之间实行图书文献借阅“一证通用”和“通借通还”,实现资源共享。有序推进傣剧《南西拉》精简版创排演出,6月进入彩排工作,完成首演,计划在2024年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中演出5场次。发布《德宏州博物馆关于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的公告》,编制文物征集计划,成立公益鉴定专家组开展公益鉴定。利用节庆活动和博物馆日等重要节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邀请全国各地游客走进德宏体验“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7《共富经》[小吃大商机]节目组录制《火烧猪霸气!》,并在大年初六播出,进一步提高德宏美食的知名度。参加总台《远方的家》新春大型直播活动《在中国!这样玩!》与网友开展互动,宣传推介德宏,介绍德宏春节活动,提高德宏文旅辨识度。联合德宏芒市国际机场策划组织开展“美丽德宏欢迎您”花样接机活动。拍摄文旅宣传片《瑞丽,行之所爱!》《样样好》,受到广大网友热捧。完成目瑙纵歌节、泼水节、“五一”劳动节等活动期间德宏非遗项目展览展示。积极对接依文中国手工坊,争取促成依文中国手工坊与嘉源公馆非遗体验空间合作,推进非遗街区建设。今年以来,全州结合目瑙纵歌节、泼水节、德昂族龙阳节等非遗民俗活动积极举办各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促进非遗活化利用、文旅融合,助推彰文兴旅。
9.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0.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年初研究印发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排在全州中上。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
11.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按“三审三校”要求,逐层审核后发布,确保表述正确。严格按照州委网信办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网评工作任务。配套建设党员活动室和阅览室等阵地。根据局领导班子人事变动,积极对接州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不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1.通报中央、省、州相关违法违纪相关案件,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不断强化法纪意识,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经常教育警醒干部职工,对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开展自检自查,签订承诺书。制定印发单位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出国(境)管理办法》及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严格落实《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
2.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信访投诉办理工作等制度,对请销假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会》《局务会》《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纪律监督检查制度》。
3.加强制度建设,对公文写作规范、公文拟办流程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进一步优化收文、发文等流程;从严审核把关,避免文稿差错;进一步强化会议记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如实对每位党组成员发言表态进行详细记录;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党组会、局务会、周例会会议记录规范措施,明确记录审核流程,严把审核关;加强对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会议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坚持立行立改,对“无公函”接待和“一函多餐”、违规用餐问题涉及报销餐费进行清退,存入州纪委专户,并对相关审核把关不严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修订《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对经常发生的大型活动、建设项目等事项建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强化财务审核,对存在问题单据进行整改,严格落实公务卡使用规定。同时,局党组对审核人、审批人进行提醒谈话。
5.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定期不定期对下属各单位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
6.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一把手”主体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分管联系科室、下属单位对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听取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对分管联系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加强对分管联系科室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三)党建责任落实有差距,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督促有关党支部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组织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建工作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强化党务知识学习培训,转变工作作风,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每季度对各下属党支部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运用好“云岭先锋”App,定期不定期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督促各党支部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年度组织生活中,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步骤,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通报和公示以及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3.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州文化和旅游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并印发实施,严格按程序执行。严格落实“四凡四必”要求,在党组会议研究选拔任用干部时,提前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强化责任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及材料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好试用期满考核规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明确表达同时记录好“同意”、“不同意”、“保留意见”等情况。
4.对6个科室负责人进行轮岗,及时配备2个科室和1个下属单位的科级领导岗位。制定《德宏州国有文艺院团人员进转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德宏州傣剧表演人才定向培养方案》州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并由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目前正在推进德宏州傣剧表演人才定向培养相关工作。
5.修订完善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将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范围,2024年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
6.梁河太平寺、香云寺两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委托有关公司开展实地勘察以及绘图等工作,编制完成两个修缮工程设计方案,3月底组织专家开展方案评审。芒市安抚司护印府,2024年2月底已基本完成主体建筑建设和地板、地面硬化等恢复重建工作;3月15日已通过州、市两级专家竣工验收;下步开展基本陈列布展工作。
7.蕨叶坪宝山寺,目前正在开展施工设计和论证工作,预计9月底可完工。委托第三方实地勘察并编制整体修缮方案,2024年1月10日已通过专家评审。江西会馆,由于涉及拆除违建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工作难度较大,截至目前,整改工作还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下一步将依法对涉及违建房屋进行处理。建州五十周年献礼“三大件”,在州国资委的指导下,组织专家对“三大件”进行价值评估,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将资产划归州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管理。畹町中缅边民联欢大会遗址楼,畹町工管委已委托第三方完善展陈方案,并通过州级专家评审,已报省文物局完成备案。
8.梁河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甸宣抚司署结余资金将用于文物本体二期保护修缮,项目已于2024年4月动工,预计9月底完成,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工程稳步推进中。盈江县涉及的截留、挪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经多次协调和催办,现欠拨专项资金已下指标,正在办理指标挂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按照明确的任务举措、时间节点,不折不扣抓推进、促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二)压紧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党组班子成员及科室、下属各单位认真履行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对照巡察整改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持续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合力。经常性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工作的统筹推进,对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建立台账、逐项销账,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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