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德宏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开展2024年度艺术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群众新文化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4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9号)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一)高级职称申报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高级职称申报采取在线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等方式进行,全程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上申报有关操作说明可在平台,从“帮助中心”栏下载。
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申报方式、申报程序、申报审核时间、申报材料等相关申报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逐级进行申报。
(二)初、中级职称申报
根据《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德宏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初、中级职称采取线下申报。
三、初、中级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填写此表相关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按所申报职称系列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中职一式19份,初职一式15份(A3纸打印)。
(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书(履现职期间所有聘书),各种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1式1份(A4纸复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如果最高学历学位未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还应提供下一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相应职称证书和聘书。
(三)从事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人员需提交剧照、演出说明书、海报等演出宣传材料或其他作品集,创作(设计)作品及反映创作(设计)技术水平的图像资料等。
(四)提交报送《真实性审核承诺书》。线下申报、网上申报时,均须由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有提交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承诺其真实性,同时明确审核人员姓名,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逐级提交报送。
(五)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全所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XXX(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六)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七)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按照干管权限向所属纪检监察部门征求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结果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文物博物专业
1.高级职称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5月7日00:00-6月6日18:00。
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截止时间:6月17日18:00,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2.初、中级职称
申报材料上报州文化和旅游局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评审时间:暂定9月。
(二)艺术专业
1.高级职称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6月17日00:00-7月16日18:00。
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截止时间:7月26日18:00,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2.初、中级职称
申报材料上报州文化和旅游局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评审时间:暂定9月。
(三)图书资料(群众文化)专业
1.高级职称
个人申报时间:2024年7月26日00:00-8月26日18:00。
州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截止时间:9月6日18:00逾期未报不予受理。
2.初、中级职称
申报材料上报州文化和旅游局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评审时间:暂定9月。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6个挂牌督战县2020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8号)要求,请相关县市(单位)按通知要求单独准备申报评审材料。
(二)所有申报人员在履职期间如有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均可作为业绩材料提交。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量化成果证明;属于多人合著(编)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本人所著(编)的篇、章、节。
(三)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参加业务能力综合测评,具体测评事宜另行通知。
(四)为确保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汇总的《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签章)纸质和电子版由指定人员在规定时间一并报送。个人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按照申报审核时间,建议本人亲自报送进行审核通过,邮寄材料不予受理,逾期未报不予受理。各县市、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规范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或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上报进行严肃处理。
(五)所报评审材料自留原件,评审结束后只清退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其他材料一律不清退。清退时间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前,届时请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主管部门经办人到州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党委(人事科)统一办理,逾期将作销毁处理。有关附件电子版可在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专栏 https://www.dh.gov.cn/lfw/Web/index.aspx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吴茜,212308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高级职
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2.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1版)
5.报送材料一览表
6.个人对照评审条件自评表
7.2024年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8.公示情况说明模板
9.德宏州申报职称人员业绩成果公示(模板)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附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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