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3815”战略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聚焦“彰文兴旅,全力打造休闲经济”,按照《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文旅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法治为保障,持续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旅产业创新升级,努力营造良好的文旅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局党组召开会议24次,每次第一议题均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周例会38次,每次都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列为第一议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1名副局长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交流发言。
(二)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全年利用周例会先后5次组织局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邀请单位法律顾问专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次,并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1次。有效促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3月份,我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到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驶层级、事项类型一致,调整后,本部门行政职权共计4类17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4项,“追责情形”共计115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证明事项进行梳理上报,取消了旅行社设立许可(子项: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的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证明的2个证明事项,改为承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年完成抽查计划任务3项抽查51家经营单位。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截至年底,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1人,均使用全国统一标准证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批3件,通过执法监督信息系统报送本局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数据,录入本局行政许可办件14条完成率100%,录入行政检查单582条完成率100%,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2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9件,简易程序案件3件)完成率100%。
(五)全力维护文旅市场秩序。州和县(市)两级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46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4388家次,其中网吧780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732家次、电子游戏室39家次、电影院130家次、音像制品单位6家次、印刷企业166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157家次、文艺表演团体19家次、演出经纪机构3家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71家次、文物保护单位35家次、社会艺术考级机构1家次、旅行社157家次、旅行社分社4家次、其他经营单位14家次、其他旅游经营活动74家次。办结文旅市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2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7件,警告37家次,没收违法所得1.0381万元,没收非法出版物362本,没收音像制品(光碟)4824盘,没收傣族歌曲车载U盘11个、内存卡2个,依法予以取缔3家次,罚款44.4万元,停业整顿4家次,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1家次。全州设有6个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5个退货服务点、5个咨询点,为游客提供方便快捷线下退货咨询服务,依托“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处置平台共受理投诉190件已全部办结,退货平台共受理退货239件金额385.01万元,成功退款82件金额69.84万元,全年发布文旅“红黑榜”5期。组织开展全州文旅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从2022年全州文旅系统办结的24件行政处罚案卷(按普通程序实施的)和23件行政许可案卷中,抽查4件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为优秀2件、合格2件)、3件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结果为优秀2件、合格1件)。2023年6月2日,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共青团中央公布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六)“彰文兴旅”支柱效应明显。2023年,州委、州政府密集出台支持“彰文兴旅”的政策文件,先后印发《德宏州培育文旅支柱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德宏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德宏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德宏州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方案》《德宏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宏州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我们聚焦“彰文兴旅,全力打造休闲经济”,持续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文旅产业恢复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加大文物保护和非遗传承利用力度,扎实推进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积极创新文旅宣传,擦亮“有一个美丽的地方”金字招牌。全年预计接待游客3084.25万人次同比增长49.24%(较2019年增长4.7%),实现旅游业总收入340.47亿元同比增长72.84%,预计住宿业营业额增长2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收入增长55.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工资总额增长7.7%,完成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同比增长19%。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少数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不高,在学习理解上缺乏深度、在贯彻落实上不够彻底,还习惯于按老办法、凭经验办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展缓慢。2019年12月,整合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与旅游市场执法队伍,组建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同时撤销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责任由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实现同城一支队伍,撤销的芒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分流到芒市文旅局,造成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力量不足。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综合素质不高,专业能力不强,行政执法程序掌握不到位,还存在执法不规范,执法记录、制作入卷还不够规范。对于案件线索发现以及证据收集、固定、整理方面经验不足,特别是网络案件查办方面较为吃力,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情况。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八五”普法工作细化量化还需加强,普法的形式和方法还需不断创新,宣传覆盖面仍需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关键少数”做到重要工作积极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年初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处理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的日常事务。按时公开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经费,订阅《长安》《云南法制报》等法治类报纸杂志。参加州人大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检查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和重要举措分工落实清单自检自查、“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自检自查。
(二)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规定,按程序制定《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设定的行政执法事项的裁量权基准,2023年11月20日印发公布《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德文旅规〔2023〕1号)。我局还将直接适用的《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帮助审查合同协议41件,代州委、州政府起草文稿6件。制定并公开《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分别为编制《德宏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制定《德宏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部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1月底已全部完成。积极参与《德宏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安排政策法规科科长担任参与起草人员,按要求参加文稿讨论会和提出修改意见。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局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公开《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统筹做好线上线下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组织开展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宪法宣誓活动2次14人次进行宣誓、普法公益宣传服务活动4次。开展2023年度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法活动,3个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次进行现场述法,其他13个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
积极参加州普法办、州司法局、州公安局等部门组织的普法活动,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
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10”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文旅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云南省旅游条例》《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旅游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文旅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落实“文艺+法治”普法工作机制,开展普法剧(节)目创作和演出工作。州文化馆、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全年共完成演出451场,观众321.42万人次,反映法治文化小戏小品《重葬之后》《买酒路上》《母与子》《远离毒品》《投资有风险 谨防是诈骗》等节目深受群众喜爱,创作拍摄了普法宣传短视频《共享电动自行车》、音频《远离毒品》(傣语版)。
重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局机关办公楼院场设置有“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法治宣传栏”固定宣传展板,及时张贴法治宣传材料;在政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德宏文旅微信公众号“文旅法规宣传”专栏,对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法律法规进行及时宣传发布,全年发布涉法信息61条,其中“以案释法”案例11个,本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件。我们还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景区、宾馆饭店、网吧、娱乐场所等文旅企业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视频、标语和公益广告,在合适的位置张贴普法海报,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理论武装,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的思维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方式,逐步向服务型执法转变,妥善处理各类平台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认真抓好“八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普法制度机制,强化法治宣传社会效应,利用文化馆、图书馆、文艺院团等单位持续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四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紧紧围绕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抓牢、抓紧、抓实文旅安全及假日市场各项工作,开展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文化市场执法、扫黑除恶、“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扫黄打非等各项专项整治,全力保障文旅市场平稳有序。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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