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持续推进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拟向68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传承经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州文化和旅游局来信来电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监督电话:0692-2104169;邮箱:dhwlfy@163.com
通讯地址:芒市勇罕街25号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编码:678400
附件:德宏州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经费拟发放人员名单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
德宏州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经费
拟发放人员名单
岳老、岳团过、冯岩所练、雷五、朗三、岳四、肖六、岳岩相所、双三团(双云团)、银宗德、刀小宝、腾炼、龚庆安、尚德菊、排木努、亮全、卢凤美、朗娥所、岳孟团、曹尚宝、赵玉月、冯依晃(冯干哏)、金永新、黄升寿、李开仕、亢红运、尹相繁、杨绍瑞、丁国强、孔勒扫、郭云学、何勒崩、勒排干退、董勒端、何勒用、张么弄、杨发方、祁新民、董勒段、雷顺才、李成强、项红安、祁勒乔、刀木办、腊孟(腊勐)、吞咩、尚卯相、帅相喊荣、团应、麦喊岩也、依晃、依保、张荣清、雷勒省、闪瑞、鲍道龙、张国荣、邓志文、赵甸泽、樊涌、闵建国、麻腊、晚相牙、龚小娣(龚晓娣)、尤廷昌、刘贺哏、王老芒(王波桑克)、思永丽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