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服务
(一)预约登记服务
主要面对观众的参观预约需求,办理公众来电、网络、信函等各种形式的参观预约以及预约单的填写、报送、留存。
1.参观预约登记工作流程
(1)接听电话,查看网络及信函。
(2)记录预约需求,告知本馆开放时间、参观须知及相关情况。
(3)说明收费讲解和定时讲解的时间及收费标准。
(4)详细记录观众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预约时间、参观人数。
(5)提示观众预约若有变化需提前一天告知。
(6)将预约情况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宣教部)
(二)咨询服务
主要为观众的问询提供服务,解答观众的询问,收集整理观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归纳上报并存档,还有免费宣传资料的领取和发放以及重要信息的传递
1.咨询服务工作流程
(1)接受咨询并给予答复。
(2)对当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征询观众联系方式。查询后回复。
2.咨询服务工作注意事项
(1)熟悉本馆陈列、展览、综合服务等相关资讯满足观众咨询需求。
(2)各类宣传资料要提前领取并摆放到位。
(3)定期汇总观众意见和建议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展区服务
主要进行展厅讲解工作、教育活动的实施,以及讲解稿、宣传资料的整理编写,参与重大活动的服务与接待工作。
1.讲解接待服务工作流程
(1)按预约讲解时间提前到场候讲。
(2)根据观众需要进行讲解。
(3)接受观众的提问并予以答复。对当时解答不了的问题,可征询观众联系方式,查询后回复。
(4)讲解完成后及时对讲解工作时间信息和观众意见进行记录
2.讲解接待工作注意事项
(1)在接待中禁止谈论政治、宗教、民族等敏感话题,不要询问客人年龄、收入、婚姻等私人问题;不要评价客人穿着、身材、长相、肤色。不可主动询问客人参观博物馆的感受、考问观众历史文化知识等,这些都属于失礼、不规范行为,会影响参观气氛。
(2)面对不同群体的观众,如老年人、少年儿童及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参观不同展厅时要考虑展厅环境的制约因素:
对观众的参观需求进行良好的沟通,带领观众参观时须注意展厅环境的安全盲区并对观众进行提醒,注意维护参观秩序等。
讲解员岗位工作服务规范
一、严格遵守我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二、妥善保管工作服、工作牌及各种与工作组关的物品,保证完好、整洁及正常使用。
三、仪表仪容
(一)工作时间均着统一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内衣不能外露。不卷袖卷裤,不漏、掉纽扣;男士穿黑色皮鞋,女士穿黑色皮鞋,不露脚趾。
(二)男士不留胡须,头发整洁,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前不遮眉、侧不过耳、后不过肩),指甲短且保持清洁。
(三)女士发型不能过于时髦或太个性化,长发应束于脑后或发髻:化淡妆,避免使用味浓的化妆用品;不留长指甲,不涂深色或鲜艳的指甲油;不可佩戴过多及过于夸张的首饰。裙子长度适宜。
四、讲解服务规范
(一)讲解员在无讲解工作时,工作岗位在办公室,不得窜岗,离岗。
(二)上岗前要着装规范、精神饱满。
(三)进行讲解任务前,认真检查讲解器等讲解工具是否正常,若无观众特别要求,讲解时需使用讲解器。按需求配带移动电话等个人物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不得私自承揽讲解任务,明确讲解接待顺序,准备接待时,普通接待提前预约时间15分钟在讲解服务台等候迎接观众,重要接待提前预约时间30分钟在讲解服务台等候迎接来宾,特殊重大接待按照领导要求的时间到场等候迎接来宾,并主动微笑向宾客问好;如为时间紧迫的非预约讲解任务,则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5分钟内到前台处。
(五)要以大局为重,服从安排,不推诿或争抢接待任务。
(六)尊重观众的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七)除观众的特殊要求外,须用普通话讲解,音量适度、语速适中,注意使用礼貌敬语。
(八)按规划好的参观路线,或按照参观对象的需要制定的参观路线及参观内容进行讲解,不得擅自终止讲解、缩短观众的参观时间或减少参观内容。
(九)在讲解过程中站姿要挺拔、端正,忌双手抱胸或叉腰,不能将手插在衣裤内。走姿稳重、平衡和放松,注意步位和步度。走路时忌大摇大摆,摇头晃脑,注意与观众之间的距离,忌过远或过近。
(十)讲解手势的使用
1.讲解过程中使用手势时,要精而准、雅而美,不可随意挥动,手足无措,更不可当着观众的面做挖鼻孔、掏耳朵、搔头等不雅观的动作。
2.为观众引路、指示时,应掌心朝上,四指并扰,大拇指自然张开,以肘关节为轴,前臂自然上抬伸直,忌用手指指点。
(十一)在讲解接待中,要微笑服务,自然亲切。真诚友好。不得将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要把最好的参观角度让给观众。参观中,观众对某一件文物或某一部分陈列感兴趣时,讲解员要有耐心的解说;若遇到回答不了的问题时,要表示歉意,最好能留下客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今后给客人答复。
(十二)不得迎合个别观众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中掺杂不文明或下流或有损我馆形象的内容。
(十三)在游览过程中,对有可能危及观众人身、财务安全的情况,要及时向游客说明或者明确警示。
(十四)展厅其他观众过多时,讲解员要注意与观众及其他讲解员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互相干扰。
(十五)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观众索要小费。
(十六)避免与观众产生矛盾,如无意与观众产生矛盾时,要进行化解;若观众言语过分,要避免争执,避免事态扩大。
(十七)要熟练掌握讲解设备的使用、调试方法,指导观众使用并协助讲解设备的发放和回收。
五、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不大声喧哗、不在公开场合打闹、追逐、吃东西、勾肩搭背、排挤或斥责他人等;进、出展馆和上、下楼梯以及乘坐电梯时,要礼让观众。
宣教岗位服务规范
一、严格遵守我国国家法律及我馆规章制度,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和提升自身理论及业务知识,对工作要负责、敬业,服从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注重时间及效率。负责、敬业,不拖延、不积压,主动积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尊重领导,团结同事,礼貌待人,同事间要和睦相处,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搞小团体。
四、工作期间应着装整洁,端庄得体,不着奇装异服。女生内衣不能外露,不穿超短裙、超短裤、吊带等过于暴露的服装,不穿人字拖鞋;男生不着球衣、球裤及拖鞋,不卷袖卷裤,不漏、掉纽扣,不留胡须,头发不宜盖耳。
五、按时上下班,不随意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并严格按照馆内考勤制度做好考勤,上、下班未考勤的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三个小时以内的以旷工半天论处;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示批准并完善手续后离开。
六、爱护、文明使用公共物品(如:各种类型的物料、通讯工具、工作服装、办公用具、劳动工具等),严格按照规定取用公物,使用期间不故意敲打及摔坏损害公物,使用之后应按规定把物品放置原处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七、办公室工作纪律
(一)行为举止要得体,不伏台、不睡觉,不跷二郎腿,不把脚放在桌椅上,不在办公区域做夸张动作;
(二)禁止在工作时间于办公区域抽烟、喝酒、嚼口香糖、吃零食,禁止酒后上班;
(三)工作期间禁止扎堆闲聊、谈论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影响他人办公,必要时应轻声细语,营造良好的办公氛围;
(四)使用公共文件(如活动报名册)、文具、u盘、硬盘、相机等之后应放回原处,以免丢失;
(五)禁止工作时间做私事,或因私事离开工作岗位;
(六)尽量避免于办公区域接听、拨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原则上应不超过3分钟,通话时应尽量低声以免影响他人工作。原则上不得使用公用电话拨打、接听私人电话、特殊情况应尽快结束通话,不得使用公用电话长时间通话、煲电话粥;
(七)使用公用电话时应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接听电话时应进行简短的自我介绍,如“您好,这里是德宏州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宣教部,结束电话前应说“再见”等礼貌用语,通话期间不得挑衅、激怒他人或与人争吵;
(八)宣教人员应及时了解本部门活动,以便于市民打电话在线咨询,报名预约,市民打电话预约应做好相应登记,并及时告知于相关活动负责人;
(九)中午休息时间应保持安静,避免大声说话、聊天,出入时应轻声,手机应调至静音、振动状态,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宣教活动工作流程
一、节假日活动工作流程
(一)活动前15天,了解节日习俗,结合博物馆讨论确定活动主题;
(二)活动前14天,编写活动方案、上报活动方案;
(三)活动前12天,方案批复后,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微信、网站等做活动预告、购买活动材料;
(四)活动前4天,安排好活动人员分工,(拍照写稿、布置活动现场、活动协助、主负责)明确职责;
(五)活动前2天,了解活动流程,提前教学,布置活动现场;
(六)活动当天,提前半小时到活动现场准备好活动各项工作,活动执行,了解活动各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活动结束后收始现场,规整物料;
(七)活动当天,拷贝照片,编写新闻稿,做好微信、网站、APP等的后期宣传。
二、配合展览活动工作流程
(一)活动前半个月,查看展览大纲、其他相关资料,与陈展部主要策展人对接了解展览基本内容,讨论主题及内容;
(二)活动前13天,编写活动方案、上报活动方;
(三)活动前11天,方案批复后,安排设计制作展览宣传册、宣传海报,微信、APP、网站等做好前期宣传;
(四)活动前10天,安排好人员,做好每项活动分工,部门人员要了解展览期间的每项活动的时间节点及活动内容,购买活动物料;
(五)活动前一天布置现场、检查各项设备及材料;
(六)活动当天提前半小时到活动现场准备好活动各项工作,活动执行,了解活动各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活动结束后收拾现场,规整物料;
(七)活动当天,拷贝照片、编写新闻稿,做好微信、网站、APP等的后期宣传。
三、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活动工作流程
(一)活动前7天,讨论确定活动主题;
(二)活动前6天,联系好学校或者社区、军营,编写活动方案、上报活动方案;
(三)活动前5天,方案批复后,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微信、APP网站等做活动预告、购买活动材料;
(四)活动前3天,安排好活动人员分工,(拍照写稿、布置收拾现场、活动协助、主负责)明确职责,了解活动流程,提前教学;
(五)活动前一天,对接学校或者社区、军营,踩点布置,检查各项设备及材料;
(六)活动当天,提前半小时到活动现场准备好活动各项工作,活动执行,了解活动各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活动结束后收拾规场,规整物料;
(七)活动当天,拷贝照片、编写新闻稿,做好微信、网站、APP等的后期宣传。
四、大型教育活动工作流程
(一)活动前一个月,(或与合作方)了解活动目的。结合博物馆讨论确定活动主;
(二)活动前28天,(或与合作方)编写活动方案、上报活动方案;
(三)活动前25天,方案批复后,(或与合作方)制作活动宣传海报、微信、APP等活动预告、购买活动材料;
(四)活动前23天,(或与合作方)安排好活动人员分工,(拍照写稿、布置收拾现场、活动协助、主负责)明确职责;
(五)活动前5天,了解活动流程,提前教学,布置活动现场;
(六)活动当天,(或与合作方)提前半个小时到活动现场准备好活动各项工作,活动执行,了解活动各事项,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活动结束收拾现场,规整物料;
(七)活动当天,拷贝照片、编写新闻稿,做好微信、网站、APP等的后期宣传.
五、专家讲座活动流程
(一)活动前半个月,了解专家基本情况,取得专家联系方式,对接专家、明确讲座的人物、时间、地点、主题内容;
(二)活动前15天做宣传,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微信、网站APP等的宣传,联系好听讲座的人员;
(三)活动前5天,安排好各项工作人员(拍照写稿、现场协助等)提前检查多媒体网络设备、检查PPT课件、视音频的播放效果、摆放宣传海报;
(四)活动前3天,准备好水、台卡,桌椅,确定并通知听讲人员准时到场参加,做好签到所需材料(签到桌、笔、签到表等)对接专家到达时间,准备几个问题现场互动;
(五)活动当天,做好签到工作、安排人员入座、调试好PPT或者视音频放映、做好拍照写稿工作,对接专家到达时间并做好接待工作,没有任务的本部门人员或其他们部门人员需提前十分钟到场入座,现场提问互动,活跃气氛。
(六)活动当天,做好微信、网站、APP的宣传工作,活动结束后收拾现场,规整物料。
六、微信、APP、网站工作流程
(一)提前与负责人获取以下推送主题和内容:
活动预告(起码提前15天): 活动方案(含活动名称、宣传语、具体内容、时间地点、报名条件、报名方式等);
活动回顾:新闻(提前一天获取或编辑),相片(当天);
展览预告(起码提前两个星期):展览简介(含展览内容、展夏重止、主本单位、 承办单位等位息),原览名称、时间地点;
(二)对内容、图片进行整理、编辑、排版预先进行编辑,编辑好与部门及各项工作责任人进行确定;
(三)推送(将预先网编好的内容复制粘贴至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预览、校对,后发与部门负责人确认推送);
活动预告——需活动前15天;
活动回顾——一般活动当天场(周末两天活动则只需周日统一推送,具体视情况而定);
展览报告——提前10天推送。
讲解员前台管理制度
一、日常工作要求
(一)前台值班时间为8:45——16:30,在此期间保证有人值班,不得随意离开。
(二)热情、大方、活泼、自然,有问有答、待人礼貌、办事好、效率高。
(三)馆领导、上级领导或其他重要客人经过前台,应起立,微笑,主动致意。
(四)熟悉展厅基本内容、前台工作职责、讲解预约流程等工作内容并及时解答观众疑惑。
(五)保持前台工作区清洁、整齐,当天值班人员的个人物品放抽屉里,下班及时带走。维持前台区域秩序,不玩手机,不吃零食,不大声喧哗。
(六)谢绝推销。对陌生来客要提高警觉性,注意馆内及员工的安全。如果没有经过预约找领导的,一律请他留下联系方式,说明由我们代为转达。
(七)当天有未完成的工作以及要交代的事情应及时记录在笔记本中并与隔天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八)当天前台值班人员如有接待任务,需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通知其他人员去顶班,前台不能出现空缺现象。
(九)物料整理
上班前对大厅的海报、宣传册进行整理,如过期的活动海报、宣传册要及时撒下、不足则提前补上。
(十)人数统计和活动报名
1.人数统计:闭馆后向安保处询问当天参观人数并填写人数统计表。每月汇报一次给部门负责人,重大节日(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为每月汇报一次给部门负责人,再由部门负责人汇报办公室或者上级领导。
2.活动报名:提前了解近期的活动,做好观众现场报名登记。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前台接待来访
有客人来访需问清找谁、客人姓名、单位名称、是否有约、并打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到前台迎候;如暂时不能接待时,请客人稍等,并向客人说明情况,请客人到接待室稍坐、倒水。
(二)接听电话
接听电话时应使用“您好,这里是德宏州博物馆”“请稍等”等规范用语,接听电话要口齿清楚、语气和蔼、耐心细心解答对方提出的问题。
1.接听电话如遇讲解预约问题,要询问预约时间、人数、单位名称、负责人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并登记在讲解预约本中;提醒对方接待当天开具介绍信到前台办理手续或者提前传真给办公室处理。
2.如遇到不能解答的咨询或业务问题,尽可能转接相关部门有关人员接听,切忌态度生硬、死板。
(三)讲解预约
1.团体:提前了解当天有哪些团体预约参观、是否需要讲解;团体无论是否预约讲解,都要提醒负责人填写登记《德宏州博物馆团体参观登记表》,然后由讲解员带领参观或自行参观。
2.个人:如有观众现场需要讲解的,打电话到办公室询问是否有讲解员接待,如无讲解员接待就给观众发放本馆宣传册自行参观。
基本陈列展览管理办法
一、基本陈列展览指常年展出的、相对稳定的、包容面较广的展览。基本陈列展览是博物馆的重要陈列展览,一般情况下基本陈列展览保持5-8年基本不变。
二、陈列展览研究部是我馆面向社会开展基本陈列展览的主要业务部门。基本陈列展览工作要符合法律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繁荣博物馆事业全心全意地为观众服务。
三、举办基本陈列展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主题和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维护国家安全与民族团结、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二)展览主题应具有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以及鲜明的时代特点,并与办馆宗旨相适应,突出藏品特色、行业特性和区城特点,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文化含量。
(三)合理运用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和表现手法,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
(四)展品应以原件为主,复原陈列应当保持历史原貌,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应予以明示。
(五)展厅内应具有符合标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
(六)陈列和展览文字介绍应严谨准确、通俗易懂,以适合不同层次的观众需要,同时注意激发观众的参观、学习兴趣。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基本陈列展览的筹备要提前1年至3年进行。陈列的筹备与实施由陈列展览研究部负责完成。协调文物保护与保管部做好文物的征集、保护、保管及挑选工作,协调办公室及物业等部门做好有关布展、保卫与安全工作。
五、基本陈列展览的定位、主题、内容框架、艺术风格的基本设想与要求由馆领导审定,经馆务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陈列内容设计方案须由3名以上专家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大型或有特定政治意义的基本陈列展览内容与形式设计要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和专家组论证。
七、基本陈列展览所需的文物由陈列展览研究部从文物保护与保管部提取,审验无误后,双方签字,办理出库手续。布展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陈列展览研究部及时核对布展文物,确认展出文物与出库文物一致。展柜钥匙由陈列展览研究部管理。
八、展览需更换展品,由陈列展览研究部提出申请,经馆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开启展柜需有至少2名陈列展览研究部工作人员和办公室物安部1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工作完成后,双方对展品的变动要进行签字确认。对每次馆内基本陈列展览展线上进行调陈的文物申请批件均需进行备份。
九、布展完成后,展厅内所有设备的移动或更换,征求陈列展览研究部部门负责人认可,需经馆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展厅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日常卫生协调办公室物安部安排物业人员负责。
十、基本陈列展览的展柜内半年清理一次,清理工作由办公室物安部负责。清理时,由陈列展览研究部将文物从展柜内移至安全区域,清理完毕陈列展览研究部将文物摆回展柜内。
十一、陈列展览研究部要经常收集观众意见,对较集中、较合理的意见与建议,采取措施在展览中予以采纳。
十二、协调配合宣传教育与信息部作好展览的宣传策划活动。
十三、基本陈列展览在正式开展的15个工作日内,由展览负责人对展览的文字与图像资料进行收集、备份,并填写《基本陈列结项表》(见附件)。资料包括陈列招标任务书、协议书、展览工作方案、展览相关文件、陈列大纲、文物点交清册、宣传资料、各类设计图纸、形式设计资料、验收报告、布展相关照片等等。展览结束6个月内,资料存入陈列展览研究部档案柜内,并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一份展览资料给办公室备份、存档。
馆藏文物出借展览管理办法
一、馆藏文物出借展览指在我馆以外的文博机构举办的馆藏文物展览。
二、馆藏文物出借展览由陈列展览研究部、协调文物保护与保管部共同负责,馆内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三、馆藏文物出借展览由陈列展览研究部协调馆内相关部门,根据对方要求和本馆实际情况,提出拟办意见,报馆领导审批。
四、展览必须签订协议或合同。内容应包括展览的时间、地点、文物目录、尺寸、估价或等级等展览要素及各相关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展览协议书或合同必须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馆藏文物出借展览应当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借用馆藏一级文物的,须报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六、展品中如有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规定的濒危物种文物出境时,应提前6个月向德宏州主管部门申报,须获得我国出口有关部门的批文和证书及入境国的进口许可。
七、出借展览中,馆藏文物属于珍贵文物和国家规定禁止出境的文物须按照《博物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展品的包装、运输及展出条件须按照协议要求实施,保证文物安全。
九、随展人员由陈列展览研究部、文物保护与保管部及办公室物安部等人员组成,陈列展览研究部负责陈列大纲的撰写,文物保护与保管部负责文物清单、文物点交、文物的运输、布展时文物的上柜,办公室物安部负责文物的安全与保卫工作。
十、展览的随展人员、撤展人员及参加开幕活动的代表团人员名单和活动时限,根据双方协议规定的人数和天数,由馆领导研究确定。出国随展人员的出国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展览结束后,随展人员应写出展览工作小结或情况简报。
十一、在正式开展的15个工作日内,由随展人员对展览组织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与图像资料进行整理、备份,并填写《馆藏文物出借展览结项表》(见附件)。资料包括展览协议书、展览工作方案、展览相关文件、陈列大纲、文物点交清册、宣传资料、各类设计图纸、形式设计资料、验收报告、布展相关照片等等。展览结束3个月内,资料存入陈列展览研究部档案柜内,并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一份展览资料给办公室备份、存档。
陈列展览工作流程
一、展览分类。大型展览指的是经费投入100万元以上(包括100万元)的展览;中型展览指的是经费投入10-99万元的展览;经费投入低于10万元的为小型展览。
二、展览策划。展览的策划根据规模确定筹展时间,大型展览需提前1-3年进行,中型展览至少提前半年进行,小型展览提前3个月进行。由馆领导确定主题、内容框架、艺术风格等基本设想与要求。
三、收集资料。主题和内容确定后,进行有针对性的资料收集,资料收集与撰写陈列大纲亦可同步进行。
四、撰写陈列大纲。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撰写陈列大纲。大型展览陈列大纲2-6个月完成;中型展览陈列大纲1-3个月完成,小型展览陈列大纲1-2个月完成。
五、撰写陈列内容设计方案。深化陈列大纲,撰写陈列内容设计方案。大型展览陈列内容设计方案1-2年完成;中型展览陈列内容设计方案3-6个月完成;小型展览1-3个月完成。
六、专家评审。陈列内容设计方案经馆领导班子审阅同意后,在7-15个工作日内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3-5名,专家组由文博界专家和相关业务单位专家组成。
七、审批。陈列内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后,修改完善专家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大中型陈列内容设计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八、招投标。陈列内容设计方案基本确定后,在15个工作日内准备好材料进行招投标。大型展览必须保证至少在半年或一年前完成招投标工作;中型展览应在3-6个月前完成招投标工作。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展览,由陈列展览部门在开展前1-2个月内邀请三家陈展公司做出设计方案,从中择优者,经馆领导同意后签订合同。
九、审定形式设计深化方案效果图。陈展公司中标后,大型展览需在1-2个月内确定展示效果图;中型展览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确定展示效果图;小型展览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展示效果图。
十、审核展项、图文版。大中型展览至少提前1-2个月确定展览多媒体和艺术品(雕塑、场景、绘画)等展项以及上墙图文版;小型展览需提前半个月确定上墙图文版及必要的展项。
十一、现场施工和场外制作。大型展览至少提前半年进场施工和场外制作;中型展览需提前3个月进场施工和场外制作;小型展览需提前1个月进场施工和场外制作。
十二、布展。大中型展览至少提前半个月完成布展工作;小型展览至少提前7天完成布展工作。
十三、调整。布展完成后,对有错误或不满意的展项进行适当的调整。大中型展览确保在开展前3天内完成;小型展览确保在开展前1天内完成。
十四、开展。巡视检查确保无误后,按计划开展。
十五、验收。顺利开展后,大中型展览在6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小型展览在1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
十六、撤展。展览结束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展工作。
展览引进工作流程
一、确定展览。当年8月份前初步确定次年引进展览的名称,与借展单位商榷展览主题、展出时间、借展经费,经馆领导同意后列入次年经费预算,提交馆财务室。
二、请示。借展单位就展览主题、展出时间、借展经费、文物清单、合同谈妥后,在5个工作日内草拟请示文上报馆领导,请示文后附合同草稿、文物清单,经馆领导签字同意后确定展览的引进。
三、签订合作协议。馆领导签字确认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我馆与借展方合作举办展览的协议,陈列内容大纲和文物清单作为协议的附件。
四、撰写工作方案。在开展前的2-3个月,撰写布展工作方案,申请布展经费。经馆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到馆账务室,向财政局申请经费。
五、对接形式设计。在开展前2个月内与借展单位对接陈列形式设计问题,商议场地、展柜、文物摆放、图文版制作等事宜。
六、确定形式设计单位。经费低于10万的展览,由陈列展览研究部邀请三家陈展公司做出设计方案,从中择优者,经馆领导同意后签订合同,在开展前1个月确定形式设计单位。经费超过10万元的展览,在开展前2个月内确定中标单位。由借展单位负责形式设计的,在开展前20天内确定展板印刷单位。
七、经费支付。合作协议生效后,根据双方约定,在开展前和开展后向借展单位支付借展费。由陈列展览研究部撰写经费支付请示文,经馆领导签字同意后填写转账单由馆财务向借展单位账户转入借展经费。借展单位提供税务机关提供的正式发票。
八、确定形式设计方案。形式设计单位确定后,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形式设计方案效果图,在开展前15-20天内确定展示方案。
九、文物运输与保险。由借展单位负责文物运输和保险的,在开展前3天文物安全到达我馆。文物运输由我馆负责的,由陈列展览研究部邀请三家专业的文物运输包装公司做出设计方案,从中择优者,经馆领导同意后签订运输合同,在开展前3天文物安全到达我馆。
十、文物点交。文物运输由借展单位负责的,在文物到达我馆后的1天内完成文物点交工作。文物运输由我馆负责的,需提前7-15天到达借展单位进行文物点交工作。由陈列展览研究部和文物保护与保管部组成点交工作小组,点交清单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十一、布展。在开展前2天完成所有陈列布展工作。布展由陈列展览研究部、文物保护与保管部、陈展公司、借展单位共同完成。
十二、开展。巡查确认无误后,按原计划开展。
十三、验收。布展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四、撤展。展览结東后,根据协议协定,我馆、借展单位、陈展公司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展工作。文物撤展时,同样履行文物点交工作。文物运输由我馆负责的,文物安全到达借展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文物点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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