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3316   作者:  日期:2023/8/15

   们丛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乡村闲置小学建设农村文化阵地的提案》(13010040)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德宏州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17〕8号)中提出的“着眼于城乡优秀传统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统筹旧厂房、旧街区、名人故居等公共闲置空间可用资源,在完整保留历史遗存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设文博艺术空间、跨界文化空间、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所、乡愁书院、书吧、咖啡吧、茶吧,传统文化演艺场所等公共文化创意空间。”你所提的提案值得肯定。

   其次,目前上级对这一工作的项目资金支持不多。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持。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1954号)文件规定:纳入2019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云财农﹝201887号文件规定的负面清单同时,不得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且农村闲置校舍资源产权复杂,如何盘活使用有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最后,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盘活农村闲置校舍资源工作;积极整合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项目资金,参考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州实际,为今后条件成熟后,制定出台德宏州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用于文化建设发展等相关文件和工作规范。

   感谢您对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完善各项工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