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对州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686   作者:  日期:2022/10/13

排早仁等两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提案》(第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德宏州非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是我们一致的共识。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我州非遗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德宏州共有1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即《傣族剪纸》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3项(含瑞丽大等喊村傣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陇川户撒乡新寨贺姐村阿昌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三台山乡德昂族传统文化保护区3个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州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6项、县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79项。


全州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名(已故5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5人(已故19人)、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1人(已故20人,取消资格1人);县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57人(已故32人)。全州五县市均建立了一批以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依托的传习所、传承基地、传承学校、合作社等,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鼓励年轻人学习和掌握非遗技艺,大力普及非遗知识。截至目前,全州共有传习所、传承基地、传承学校、合作社等113个。州级挂牌国家级非遗名录傣剧传习所(点)15个、德昂族浇花节传习所(点)3个、目瑙斋瓦传习所15个、傣族泼水节传习所6个、达古达楞格莱标传习所5个、德宏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1个、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校园传播基地(芒市职业教育中心)1所,县市级挂牌非遗传习学校、传习所(点)67个。传承场所不定时开展非遗的培训、学习、参观等工作,傣族剪纸项目传习点、傣族传统制陶技艺项目传习点、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项目传习点已成为网红打卡点,周末及节假日常有游客前往体验。

虽然我州非遗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如你们提出的我们非遗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非遗保护机构不健全。目前,全州共设1个非遗科、1个州级非遗保护中心、4个县市级非遗保护中心,其中非遗科1人、州县两级文化馆加挂非遗中心牌子,2个牌子一套人马,人员配备不足。抢救、挖掘、整理、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繁杂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全州各级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学历不高、综合素质也有待提高,县市非做非遗工作的人员都是非专业人员,非遗工作开展不规范,难以适应非遗保护工作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需求。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不足。州县市级财政投入不足,大部分基层非遗保护单位经费缺乏,一些工作难以有效开展。2009年德宏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每年由州财政安排全州非遗专项保护经费10万元,用于我州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但对于德宏州众多非遗项目无异于杯水车薪,且资金还不能保证每年拨付,从2018年开始,由于我州财政比较困难,该笔资金停止拨付,直至2021年又下拨了10万元专项保护经费。因缺乏资金支持、保障,全州非遗传承和保护进展缓慢。三是国家、省级非遗保护资金拨付不到位。部分县市未能把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项目补助金和传承人补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影响项目保护工作开展,同时影响后期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导致非遗部分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积极性不高,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全州非遗传承和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州、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偏低,部分非遗传承人有情绪波动、传承保护积极性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州非遗传承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壮大。

其次,我们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对的德宏州非遗传承工作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设立独立的非遗保护机构及相应编制问题。我们正在与州委编办研究将德宏州艺术研究所与德宏州文化馆机构合并,整合人员加大非遗工作力度。

二是积极组织非遗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各级非遗保护工作培训,争取预算经费开展全州非遗保护工作者培训,提高非遗保护工作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不断提高非遗保护能力。

三是加大非遗资金支持力度。202251日正式施行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第五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我们将积极联合州人大开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经费列入预算并拨付到位。同时,条例还提高了我州非遗传承人资金补助力度,将州级传承人补助提高到4000元。另外我们将积极组织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申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四是不断探索我州非遗发展的新路径。在有效保护前提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探索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提高旅游产品品质和文化内涵,推动市场化运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保护区与景区、度假区双向互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旅游体验基地。鼓励引导合理利用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支持依托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设计具有德宏特色的旅游商品。支持利用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康养旅游产品。组织参加非遗购物节活动,利用互联网平台,拓宽有关产品推广和销售渠道。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推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其他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支持,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推进非遗工坊建设,促进就业增收。

再次感谢你们对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支持我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也将积极做好服务,争取给予更多支持。

祝你们工作顺利、家庭安康!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