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红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勐养镇芒轩村非遗文化传承保护缺口经费的建议》(第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德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所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关心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德宏州从2004年开始进行了大规模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工作,已经发掘、抢救、整理了一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培养了一大批传承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大批濒临消亡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项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如:阿昌族民间文学“遮帕麻和遮咪麻”、传统舞蹈“傣族孔雀舞”、传统戏剧“傣剧”、传统美术“剪纸(傣族剪纸)”、传统工艺“阿昌族户撒刀锻制技艺”、传统民俗“景颇族目瑙纵歌”被国务院公布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傈僳族民间文学“阔时目刮”、传统音乐“阿昌族民歌”、传统舞蹈“阿昌族舞蹈蹬窝罗”、“景颇族刀舞”等公布命名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性项目。为使保护名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长效的、科学的动态传承,全州共建成了传习所、传承基地、传承学校、合作社等111个。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由于州、县财政非常困难,可通申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来解决。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流程,需由项目所在乡镇制定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向当地政府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向上争取项目立项。州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并与梁河县文化和旅游部局密切沟通,紧密合作,在今后相关申报工作中优先推荐评审此项目。二是打造展示平台。以本地世居少数民族为主,开展牛头琴、葫芦丝古调演奏展演活动,提高群众认知度与参与度,在群众中广为流传,做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家来保护、来传承。三是提供相关培训。根据村寨需求,州文化和旅游局可进行相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傣剧表演、傣剧演奏等培训。
全州文化旅游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离不开你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再次向您表示衷心感谢!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与加强非遗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为建设民族文化强州不懈努力。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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