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根据申请人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设立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请,经州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同意设立云南御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批复事项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云南御龙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曩政仙,出资人:曩政仙、黄玉婷、杨荣康,设立地: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芒东镇平坝村龙塘组。
二、旅行社经营范围: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三、注册资本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四、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数额:贰拾万元人民币(根据助企惠企政策: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3年3月31日)。
接此批复后,请企业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州文化和旅游局窗口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于2023年4月1日前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将相关证明提交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凭《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在15个工作日内到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相关手续。
旅行社设立后要十分珍惜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的市场准入资格,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拓客源市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我州旅游业发展作出贡献。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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