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德宏州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141号提案的答复
赵兴祥、李娜、孙兰香、亢红运、李成茂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立项解决梁河县德昂族民族文化广场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支持。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并向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了解情况,扎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一、申请立项。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和流程,制定该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按程序提交梁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或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该项目作为宣传口州级文化事业发展经费重点项目来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省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并给予申报帮助和后期工作指导。
二、我局将对接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该项目编制列入云南省梁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文化帮扶”项目库中。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在今后相关申报工作中优先推荐评审此项目。
三、建议按照财政支持一点、乡(镇)村自筹一点、共建单位帮助一点、群众投劳一点、相关部门支持一点、社会捐献一点”的办法,解决梁河德昂族民族文化广场建设中的资金问题。
再次感谢你们对民族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支持我州的民族文化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积极做好服务,争取给予更多支持。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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