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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浏览量:49592   作者:  日期:2020/9/10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的危害,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积极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联防联控、加强配合的原则,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演练及制度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确保疫情在我州旅游行业的可防、可控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杨晓梅   文化和旅游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韬南   文化和旅游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益云   文化和旅游党组成员副局长

            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员:方桄明   州文化和旅游局正处级干部

       王兴全   州文化和旅游局正处级干部

       杨相国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处级干部

高庆鹤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处级干部

瞿发全   州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王永莉   州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许新洪   州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

李荣宽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瑞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新江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左太庚   盈江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光强   文化和旅游办公室主任

            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志强   文化和旅游艺术科科长

张小昕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科科长

何秀芳   文化和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文化和旅游文博科科长

吴飞平   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科科长

陈留继   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科科长

排建军   文化和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科

王根春   文化和旅游局宣传推广与对外流合作科科长

李伟明   文化和旅游离退休人办公室主任

    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蒋德旺  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监督科副科长

焦玉明  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团长

们从高  州傣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主任

    州图书馆馆长

    州文物管理所所长

   州艺术研究所所长

   州文化馆副馆长

杨国芯  州旅游信息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排建军担任,办公室成员为马黎、杨国昌、强高贤、徐超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和相关应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和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行业管理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2117986;传真:0692-2117986;旅游投诉电话:0692-12301。

三、应对工作阶段

(一)准备阶段

国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二)预警阶段

省内周边地区、边境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我尚未出现相关病例。

(三)应急阶段

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四)结束阶段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四、应对各阶段措施

(一)准备阶段

    1.强化工作机制

   形成各县(市)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对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2.建立登记制度

建立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化旅游场所等文旅企业人员登记制度,配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文旅场所流动人口的监测。

    3.做好与定点医院的对接

加强与我定点医院的联系,确保救治的及时性。

  4.储备工作

文旅企业做好各类防护、检测与消毒物资储备(如口罩、温度测量仪、消毒液等),健全应急队伍。

(二)预警阶段

在准备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各县(市)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加强对文化旅游企业预警发布,快速管控文化旅游企业。

(三)应急阶段

1.在预警阶段采取的防控措施基础上,启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卫健部门、定点医院对接,协助相关部门对文化旅游场所出现的病人进行隔离。

2.立即上报政府、省文旅厅,申请各相关部门援助。

3.关闭旅游景区、网吧、歌舞娱乐、图书馆、文化馆(站)、餐饮等场所。

4.劝阻群众取消和推迟赴疫区非必要的旅行,劝阻疫区群众取消或推迟赴非疫区的旅行。

5.协助做好疫情的报告以及疫情出现的文化旅游场所病学调查和卫生消毒工作。

6.向群众普及防病知识,稳定群众情绪。

(四)结束阶段

应对相关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文化旅游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1.评估

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病人救治情况、卫生学评价、居民健康评价、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政府。

    2.善后处理

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及时上报政府,申请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及时向政府汇报、申请合理补偿。

    3.奖励和责任

对参加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上报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应对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