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德宏州旅游局是德宏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拟订全州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德宏州旅游产业综合发展与改革的实施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全州旅游业管理规定;负责全州旅行社、旅游饭店、边境旅游、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及特种旅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全州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全州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区(点)、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全州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四)拟订全州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节庆会展工作,负责旅游商品的开发,指导和品牌培育工作。组织、协调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执行和监督检查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受理旅游者投诉和行政复议。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州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旅游购物品质保障单位申报、推广工作。
(六)负责全州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七)指导和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指导州旅游业协会抓好旅行社、宾馆饭店、景区(点)、导游、旅游车等分会的工作。
(八)负责国际旅游节德宏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春节”“十一”假日旅游黄金周协调工作。
(九)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单位编制数 23 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16个,事业编制数 5个,工勤编制数 2 个,2013年末实有人数 30人,其中行政人员 14 人,事业人员 5 人,工勤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10 人。
三、2013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3年德宏州旅游局总收入2645.3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32万元,其他收入37万元(州政法委拨平安旅游创新工作经费2万元,省旅游局拨中缅边交会经费10万元、上海豫园商城活动补助经费15万元)。本年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501.81万元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芒市飞北京航线航班补助资金1000万元、德宏旅游集团重组股权回购资金750万元; 2013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66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2万元,项目支出1513.2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3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旅游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3.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支出142.07万元;办公经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2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3年用于保障德宏州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3.24万元,如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经费、规划编制经费、宣传促销经费等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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