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科学技术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外国专家局牌子。
德宏州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战略,组织拟定全州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组织研究重点科技问题、研判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推进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研究提出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州科技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建设。
(三)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州级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优化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
(四)拟订全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落实新型举国体制,组织凝练事关德宏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科技任务,组织实施、监督各级各类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开展。负责拟定州级年度科技计划专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组织实施。统筹先进适用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研发和创新。
(六)组织提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总体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任务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
(七)牵头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组织拟订全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拟订吸引集聚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的政策措施,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全州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州重点引进国内外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拟订全州对外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参与“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等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统筹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拟订科技伦理相关规定和制度,统筹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统筹负责科研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评估问效。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外国专家彩云奖的提名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692—21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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