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州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JY310016050234号建议的答复
赵文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梁河县曩宋中学大屏及附属设施设备建设资金的建议》(第JY3100160502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建议后,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研究。经核实,梁河县曩宋中学作为一所农村民族寄宿制学校,承担着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重要任务,该校缺乏一块户外大屏、音响设备、舞台以及升旗台作为集中宣教场所的设备设施。由于这些设备设施的缺乏导致校园内的集中教育和宣讲活动开展十分不便,效果不佳。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建议解决方案合理可行,对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公平具有积极意义。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答复
经商州财政局同意,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从2024年基础教育奖补资金中专项安排29.27万元,用于曩宋中学采购和建设,确保项目年内实施完成。要求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将曩宋中学所需资金列入2024年基础教育奖补资金支持项目备案,监督学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和建设。要求学校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州教育体育局将联合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度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返回首页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