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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量:11614   作者:  日期:2024/3/16

2023年,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依法治教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手段,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目标,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法治教育顺利推进。一是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全面提高教育系统普法效能。积极构建法治建设网络,将其纳入教育体育整体工作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运行机制,统筹协调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校的法治工作计划,以各部门一把手作为法治教育第一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职责明确、协调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为全州教育系统创建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法律支持,保障学校依法决策、依法治校。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全面增强领导干部的公权意识和服务意识。党组会、工委会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进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党委、各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将法治教育纳入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加强师资培训,定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三是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法治教育,致力增强教师的公职意识。加强对广大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工学习《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深化推进“清廉学校”“清廉体育”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树师德、正师风、铸师魂”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46个,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严格招聘引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考核评价。

(二)规范管理,法治制度建立健全。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践行“三法三化”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坚持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宣讲、检视问题、为民办事等工作,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政治自觉、理论根基进一步增强。从内部管理入手,健全完善请销假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考核督办机制等各项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推动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效。落实《云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课程,并将有关法律知识有机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二是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涉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较大数额的资金安排、重要人事安排及重点工作等决策,严格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涉及招生、教育规划布局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把群众参与、部门决策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对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推进三务公开。依法依规公开行政执法有关信息,公开了《德宏州教育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行政许可类《德宏州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告》、行政确认类《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拟授予气排球二级裁判员称号公示的通知(2023年第一批)》等相关信息。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将州直属8所学校纳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编制了《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直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和《州直属各学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在专栏上集中发布了相关信息,向“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投稿,截至目前,共10条稿件被采用。

(三)依法治理,全面履行法治建设。一是健全学校章程及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组织各学校重新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控辍保学攻坚、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师德师风整治、普法强基、心理健康测评等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抓实开学综合督导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开展风险排查、事故提醒,各类突发事故处置和“堵漏洞”工作成效明显。2022/2023学年,学生意外死亡较上学年相比,事故数下降65.9%、人数下降60.5%。二是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持续深化。全州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共2807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349人,占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2.43%。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各项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认真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三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突出重点,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抽查计划,细化随机抽查细则,联合相关部门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做到了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现“阳光执法”。成立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专班,印发《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工作督导清单》,7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并开展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认真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健全法治副校长的管理体制、拓展法治副校长的职责任务,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聘请公安、司法等部门业务精英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普法进校园、警校共育工作,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目前,我州299所中小学聘请了法治副校长,聘请率达到100%。

(四)突出重点,行政执法成效显著。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按“三定方案”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各部门及内设机构,明确权责职能。政策法规科内设于办公室,明确有专人负责机关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州教育体育局机关持有效执法证件执法人员8人,执法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分散于局机关办公室、规划财务基建科、人事人才科、竞赛训练与青少年体育科和州体育运动中心等业务科室,负责教育行政执法日常工作开展;强化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二是深入开展各类型专项治理及检查。认真落实“双减”工作,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部门统筹协调,组建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队伍,积极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2023年,深入50个机构进行实地监督检查,整改安全隐患10起,发放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查处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8起,退费54人,退款金额26520元。三是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投诉通道,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热线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按时限完成12345为民服务热线45件,未发生无理由退单情况,全年上传知识库18条并审核通过,12345为民服务热线办结率100%,有效维护了全州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压实教育领域问题整改,2023年1—12月全州化解欠拨教育专项资金38328.75万元,瑞丽市、陇川县先后完成清欠工作。复工的16所学校23个单体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完工14个单体。

(五)普法强基,助力落实立德树人。一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德宏州教育体育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用法治思想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联同州妇联、州委文明办开展2023年“普法强基-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巡回宣讲活动10场次,受益人数达2800余人。联合德宏边境管理支队以举办警械装备及校园安保勤务展演、法治讲座、校园安全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法润童心 守护成长”校园普法巡回宣讲16场,受益师生5000余人。二是广泛推进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阳光行动”。“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认真总结有效做法,积极构建学生心理健康早教育、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的“四早”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推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深入推进“阳光学校”“阳光家庭”“阳光教师”“阳光班级”“阳光学生”创建,加大心理辅导室建设、配备和培训好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成立34所学校参与的德宏州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联盟,建立研究中心和实践基地,年内举办了2次研讨会。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19个,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9所。坚决抵御宗教渗透、防范校园传教,全力做好教育领域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三是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法治教育入脑入心。结合“八五”普法工作,以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展“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开展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次,宣传受益20余万人;全州参与“宪法晨读”学生共计20余万人。全州共46634人参加“宪法小卫士”网上竞赛活动,平均成绩75.41分。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队伍不强。教育系统执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培训,存在执法手段单一、执法流程不够规范等现象,且没有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分散在各业务科室,执法经验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法行政合力不足。在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下,面对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各类审批事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反义务教育法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有待提升和完善。非学历教育培训涉及文旅、教体、市管、公安等多家监管部门,部门间需联合共同开展教育执法与监督行动。

(三)法治教育力度不够。部分学校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未能很好的利用法律顾问、兼职法治副校长进行合法性审查、开展法律咨询等工作,依法管理水平有所欠缺。法治教育形式渠道单一,从局机关到学校干部职工,法治宣传进行校园的频次不多,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频次不够高,师生学法普法的氛围不够浓,法治宣传教育仍任重道远。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3年州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普法规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纳入报告。全州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工作有效开展:一是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重要法律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学习贯彻的带头者、推动者。二是加强对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坚持定期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并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三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推动“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健全法律顾问队伍,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坚持推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教育结果公开,及时发布教育要闻、教育法规政策和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参加德宏热线栏目,就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等话题与听众沟通、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五是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抓好课程计划实施,巩固深化“双减”政策落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文书案卷的规范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依法行政。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加强重大协议、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印发及管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进执法平台的建设使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政务信息的透明度,推进教育系统的廉洁廉政建设。分层分类强化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增强教育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

(三)严格依法治教。巩固依法治校建设成果,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章程备案规范管理,继续加强对学校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完善我州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资源,联合开展对全州法治副校长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法治副校长队伍。

(四)深化依法治理。持续推进分类审批和全流程监管工作,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一切培训活动,从严执法,坚决关停,对于取得资质的及时督促要求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对于限期整改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彻底整改,并完成全流程监管,对于列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收费监管,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在寒假期间,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各市、县、行委“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联合相关成员单位,从严从实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关停违规办学机构,处罚违规培训人员,在寒假期间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面检查,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整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五)加大监督考核力度。针对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目标和措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法治建设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各级监督机制,提高基层依法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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