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州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持有的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获取并保存以下政府信息:
1.州教育体育局领导及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职能;
2.州教育体育局领导出席的重要政务活动;
3.州教育体育局重要会议;
4.州教育体育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
5.州教育体育局人事任免;
6.州教育体育局公示公告;
7.州教育体育局及各下属事业单位财政预决算报告;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教育体育局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决策听证、重点工作通报;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如下:
1.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gov.cn/jyj/Web/index.aspx);
2.“德宏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机构、时间、地点、在线受理网址
受理机构: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芒市仙池路36号德宏州教育体育局1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7:30;联系电话:0692-2121792;传真号码:0692-2107147;邮政编码:678400。在线受理网址: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TJ?type=gm&bmid=84e15858-f27c-4225-9df0-227ee8f1bb15
(二)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德宏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2),不具备下载条件的,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描述,所需政府信息描述应尽可能准确、具体,以便行政机关精准查找;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形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进入德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查询”专栏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德宏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办理流程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申请公开信息出现以下情况的将作出下列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2.委托他人或组织代为申请的,需向行政机关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部门:德宏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692—2119236,地址:芒市仙池路36号德宏州教育体育局1楼,邮编:6784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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