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转入)申请条件
1、我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可以考虑接收转入学生。
2、学生为烈士子女、或为教育系统编制内职工子女、或因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户口迁移到招生片区等原因,可申请转学。
3、七年级新生在入学报到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4、八年级在片区内居(暂)住的,提供证明材料可以办理转学。
5、九年级只接收片区内本地户籍学生转入。
6、学生学籍状态处于非正式生状态(休学、已毕业、等待审批等)期间不予转学。
7、市内中学(瑞丽市民中、三中)学生不予转入。
8、待转入我校学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条件”中的片区条件。
附: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空余学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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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现有人数(人) |
班额 |
学位总数(人) |
可接收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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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 |
1201 |
24个班 |
12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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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 |
1135 |
24个班 |
120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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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级 |
1090 |
24个班 |
1200 |
按学籍管理规定,只接收本地片区内户籍学生 |
二、转入申请时间:
2023年8月28日-9月2日上班时间,家长持材料到学校教务处办理手续。
三、转入条件审核
1、本地户口学生转入提供以下审核材料:片区内户籍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社区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
(1)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居(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办理有效居(暂)住证,并已居住1年(含)以上;
(3)在我校招生片区内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
(4)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居住证明;
3、提供加盖就读学校(转出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四、学生转学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供符合转学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2、家长填写转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3、我校签署意见(同意盖章)。转入学校应把转学学生安排在与就读学校相应的年级,不得作其升、留级处理。
4、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同意盖章)。
5、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上发起转学申请。申请时将加盖转出学校公章的学籍卡和本校已盖章的转学联系表,作为必备佐证材料上传至全国学籍系统。
6、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依次依据上述必备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直接在学籍系统上进行审批。
7.在系统审批流程完成后,审批结果均为同意的,由转入学校在转学联系表上记录审批结果,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同时将转学必备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存入学生纸质学籍档案。审批流程中审核单位如有不同意的,需在审批意见栏注明原因,转入学校作为申请单位应及时告知学生法定监护人或按注明的原因补充相关佐证材料,重新提出申请。
五、咨询电话:
教务处0692-4122427 办公室:0692-4122412
瑞丽市第一初级中学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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