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丽市城区中小学转学管理规定》(试行)现将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转入我校学生要求通告如下:
一、各年级学位剩余情况:(按每班50个标准学位统计)
二、申请转入我校条件及录取顺序:
1.第一批次:优先照顾。烈士子女、居住在招生片区现役军人子女和系统内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
2.第二批次:疫情期间从本校转出学生,在原班级有学位的情况下原则上转入原班级就读;
2.第三批次:人户一致,户籍和房产在招生片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学龄儿童;
3.第四批次:本地户籍,房产在招生片区,并实际居住的学龄儿童;
4.第五批次:户籍在招生片区且无房产;
5.第六批次:在招生片区内购置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房产证和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居住证时间需满足一年);
6.第七批次:在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居住证时间需满足一年)。
备注:同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前一批次录取后,若无剩余学位,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三、转学所需材料:
转学需向转入学校提交的材料: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或房产证、居住证复印件、转学申请书(内必须附有效联系电话)一份,优先照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四、六年级原则上只录取本地户籍学生;
五、咨询电话:
尚老师:13578227631,岳老师18288137276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学生,于2月13日早上9点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到瑞丽市第三小学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瑞丽市第三小学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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