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刚、鲁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质量的提案》(第2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组建家庭教育统一管理部门或机构”的建议
德宏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形成了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教育体育局、妇联共同牵头,文明办、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科协、关工委、妇儿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德宏州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建立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城市社区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模式。
二、关于“强化学校主阵地功能”的建议
早在2008年,州关工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妇联等部门在全州城乡开办了家长学校,2019年州关工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妇联下发《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开办家长学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学校的工作,明确了家长学校的管理、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等,并编印《培养孩子健康成长——德宏州家长学校教学资料汇编》,为家长学校和教师及家长提供指导和帮助。全州275所小学和初中都建立本学校的家长学校,实现义务教育段家长学校100%建立。各级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管理,每所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1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三、关于“提供资金保障”的建议
目前,各部门没有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我们将通过加强向州委、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与州财政局对接争取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使用经费,促进家庭教育的持续发展。
四、关于“提供人员保障”的建议
州教育体育局已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方案,今年暑假,将组织开展全州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并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更好地为学生家庭进行指导。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指导,拓宽培训渠道,不断提升学校教师家庭教育指导能力。
五、关于“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的建议
目前,全州有州级图书馆1个,州级少年儿童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美术馆1个,有县级图书馆6个,文化馆6个,乡镇(街道、农场)文化站58个、有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396个。德宏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充分发挥文化阵地的作用,每年至少开展2次公益性的家庭教育讲座或家庭教育亲子活动,五年来开展家庭教育讲座20场、家庭教育亲子活动124次,亲子阅读活动86场次。2022年3月3日-4日在芒市举办两期《家庭教育促进法》学习培训班,邀请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云南省妇联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刘东芸老师到现场为大家开展《家庭教育的黄金法则》和《亲密关系之非暴力沟通》的团体辅导,组织州直相关单位妇委会主任、妇女儿童工作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训。今年5月,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广泛宣传动员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老师和家长积极参与“家庭教育‘护苗行动’大讲堂”专家授课网络直播,学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深化家校合作,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同妇联一起深化“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绿色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再次感谢您对全州家庭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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