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对州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3642   作者:  日期:2022/9/13

尊敬的岳玉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部门的建议》(第1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收到您的建议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目前,省委省政府明确由省体育局、省文化旅游厅、省科学技术厅分别做为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类别省级主管部门并分类制定审批监管标准。省体育局、省文化旅游厅、省科学技术厅也起草了审批指引文件并向各州市征求了意见。下步待省级相关部门下发文件后将有序对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监管。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希望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