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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59231   作者:  日期:2021/1/29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德宏州教育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严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教育体育领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注的教育体育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扎实推进教育体育重要信息公开2020年,通过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821条,其中包括:公开目录和指南政务信息5条、条例规定及制度政务信息7条、文件及解读政务信息20条、预决算政务信息37条、提案答复政务信息23条、行政执法信息12条、六稳、六保信息23条、其它工作动态政务信息694条。通过德宏教育体育官方微信号发送信息1035条。我们紧密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教师节、新学期开学及重大政策出台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德宏团结报》报刊深入宣传解读,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2020年共在《德宏团结报》发布德宏教育新闻30余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20年,我单位依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规定,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全清单化管理。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了教育系统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和相关渠道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及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基本目录、指南。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流程。系统梳理了制作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进行调整更新,同时提供了相关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进一步便利群众办事。

三是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并同步开展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署、同步部署,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2020年,州教育体育局在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积极转发各类政策解读近40条。

四是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事项清单,按要求全面梳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目录,推进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2020年,在单位门户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更新义务教育领域信息35条。

五是探索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德宏州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制度》《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信息工作制度》,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加强网站及新媒体运维,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内容鲜活、网站及新媒体活跃,不断推进规范化管理,推动政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州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规范设置子栏目,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检索功能,及时发布并适时更新主动公开内容,促进平台规范化建设。

)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负责同志,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要工作、上级传发的重要文件均由局领导进行研究部署,推进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能整理提供应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经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置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了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围绕教育领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及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扎实推进教育重要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提高人员素质。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省、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开展好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2675.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有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教育系统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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