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督学聘任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3﹞7号)、《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省政府令﹝2015﹞198号)、《德宏州人民政府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德政告﹝2013﹞2号)文件要求,现州人民政府第五届督学聘任期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聘任州人民政府第六届督学,聘期3年(2020年7月1日—2023年7月1日),任期满后自动解聘,聘任期间如有人员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人民政府第六届督学组成人员
总 督 学:杨世庄 副州长
副总督学:范赞耘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君川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 勇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督 学: 方安品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应艳 州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排桂红 州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郭蔚华 州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卓群英 州政府督查室副处级督察专员
何 琳 州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赵 海 州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冯家柒 州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何勒崩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郑 瑜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司银荃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左安卫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肖丽华 州教育体育局二级调研员
刘金华 州教育体育局四级调研员
郑利军 州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 琴 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科长
李荣章 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科长
孙 玲 州教育体育局招生办主任
黄邦发 州教育体育局规划财务基建科负责人
帕安学 州教育体育局职教科科长
杨利红 州教育体育局教科所所长
段国军 州教育体育局教科所副所长
李兴堂 州教育体育局教科所副所长
刘晓春 州教育体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赵建忠 州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负责人
李贵发 州直属教育工委办副主任
杨兴强 州教育体育局德育安全科负责人
周健康 州教育体育局竞青科科长
郝前波 州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张弦清 州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何绍燕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干部
刘京明 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二级警长
凡 龙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
陈作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寸丹丹 州财政局科教文化科科长
姜连芳 州财政局科教文化科主任科员
周 荭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摆岩相补 州审计局副局长
杨舜心 州审计局行政事业科科长
刀保清 州疾控中心公共卫生科科长
冯鸾芳 芒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晏家荣 芒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 俊 瑞丽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丽能 瑞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杨顺东 陇川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早乱 陇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董礼明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芝刚 盈江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赵光耀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赵家迁 梁河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刘江愚 州民族第一中学校长
杨 伟 州民族初级中学校长
杨晓春 州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党 颖 州民族实验中学校长
陆智艳 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主任
刘素秋 州少体校副校长
金岩喊 芒市教科中心民语教研员
寸待龙 州教育体育局副处级干部(已退休)
王瑞生 州教育体育局副处调研员(已退休)
陈自问 芒市职教中心教师(已退休)
二、州人民政府第六届督学职责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教学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督导;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对县市教育督导委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认真履行督学责任区工作职责;参加州政府教育督导委组织的督政、督学、督导评估,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对行政区域内教育重点、热点等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受州政府教育督导委指派的其他教育督导。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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