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德宏州公安局 关于印发《2026年度州级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及相关业务监督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086   作者:  日期:2026/6/8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推进我州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和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下,由德宏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2026年度州级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及相关业务监督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为确保抽查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州级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及相关业务监督检查事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依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交政法便202636《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制定2026年度德宏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德市监函20267号)《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送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州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函》(德市监函202619号)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州级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及相关业务监督检查事项发起部门为德宏州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为州公安局。县市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及相关业务监督检查事项由县市自行组织开展。

三、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对象为州级道路运输经营者、城市客运经营者,抽查比例不低于20%县(市)级自行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四、检查内容

本次参与联合抽查部门依据各自监管职责和抽查事项清单,对州级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及相关业务经营者生产经营情况及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少对企业的过多干扰。

检查时间
    202651日开始至20261031日结束。
    、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联合参与抽查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发起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落实机制。

(三)强化后续衔接,认真实施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查处理,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

(四)认真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42号)要求,推行企业安静期,每月1—15日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

(五)做好联合抽查工作资料档案的及时整理归档。联系科室及电话: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0692-3990799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德宏州公安局

20264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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