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决定对我局核发的,符合注销条件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从业资格证未按规定交回的,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人:尹以格,联系电话:0692-2219102。
[附件: 附件1.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超期180天注销名单]
[附件: 附件2.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超期180天注销名单]
[附件: 附件3.客货运驾驶员超期180天驾驶员注销名单]
[附件: 附件4.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满60岁注销名单]
[附件: 附件5.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满60岁注销名单]
[附件: 附件6.客货运驾驶员超期满60岁注销名单]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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