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推动2024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制定印发并扎实推动落实《德宏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普法守法工作要点》《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州交通运输各项工作。
(二)加快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部门作用。一是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对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改完善《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4年版)》,按照《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完成《德宏州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同步编制28个主项、76个办事项的实施规范,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州、县两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同一事项申请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承诺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以内,州本级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最多跑一次”率、本地化要素准确率均达100%,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率100%。三是开展“营商环境不优”整治。对本部门制定的涉及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排查,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开展主要领导“走流程”体验活动,努力营造公平透明、便利高效的营商环境。四是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2024年未接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件。五是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强化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按年度计划完成公路水运项目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依托信用评价体系,对项目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单位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六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深入推进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三进”活动,支持运输企业可持续发展,向航空运输企业拨付州级航线培育资金2103.5万元,拨付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508.21万元。七是持续推进降低运输成本。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发展应用。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组织实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涉及全州交通运输领域的7项抽查事项任务。持续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2024年德宏交通运输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积极开展信用评价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有效运用信用承诺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大力推行信用修复助力企业重塑信用。九是加强运输领域新业态管理。开展“网约车规范经营及安全运输管理”专项整治,德宏州网约车双合规率在云南省持续排名第一。
(三)优化法规制度体系,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组织做好行业立法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全面优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通知和德宏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做好《德宏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稿并完成征求意见。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今年六月将1份规范性文件上传到云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三是修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内控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三项内部管理制度。
(四)严守程序规范,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制定并发布德宏州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发挥法制审核用把关作,把合法性审核作为局党组研究涉及市场主体与公众利益事项和政策措施、制度文件的前置环节。2024年共召开局党组会17次,其中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执法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有关议题共5个。二是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工作。在履职尽责、签订协议、监管企业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4年以来法律顾问为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31份、审查修改相关合同文件52份、参与相关会议23次。三是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法制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23条措施》等要求,按照《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制度文件4份,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长江经济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四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4年通过网站发布信息155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202条;参加在线访谈2期;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
(五)紧盯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自查、座谈、走访、发放问卷调查、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5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二是扎实开展案卷评查,促进规范执法。根据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年度共开展案卷评查11卷,评查结果3卷为优秀8卷为合格。三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组织本系统10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部门业务知识培训共63学时。四是明确行政执法事项,梳理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00项实行动态管理,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五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提升群众对交通综合执法的满意度,未收到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相关线索。六是推行包容审慎。优化执法方式,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持续贯彻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实施说理式执法,解决机械执法、简单粗暴执法等问题,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不断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264起,累计减免处罚约26万元。
(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深入推进“清廉交通”建设专项行动,把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纠治执法领域违纪违规乱象,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8件。办结答复率及委员满意率均为100%。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受理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有效业务579件,均按时限办结,办结率100%。四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落实公益诉讼相关要求,配合有关调查核实工作。坚持司法监督和自我纠错相结合,在违法行为多发的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等领域,定期开展自查,推动问题整治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支持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24年,州交通运输局未收到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未发生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未发生不履行生效判决、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配合法院、司法部门加强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主动与公安等部门沟通对接,形成沟通交流机制,2024未发生涉嫌犯罪的案件。
(七)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切实增强全州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一是落实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行业治理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反垄断、优化营商环境、涉外法治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年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干部日常学习和专题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开展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颁布实施的《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公平竞争审查专题辅导讲座;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州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综合交通项目施工安全培训共4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2次。三是落实行业普法责任。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日历、重要普法节点,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和以“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为主题的“信用交通”宣传等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四是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常态化。召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会议、以案为例“以案为鉴”违规违纪问题警示教育、拒绝酒驾平安出行专题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观德宏州“清风廉韵”廉洁文化作品展等各类专题会议和活动11场次,局机关及全州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公路运营管养单位、道路运输企业等511名人员接受教育,做到交通运输行业全覆盖。
(八)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坚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各领域。二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向州委、州政府和交通运输厅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加强资金保障。2024年度项目支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预算为5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力度有待加强。关于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与公安交警、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及公安边防联动机制薄弱,督促指导问题解决的合力还未完全形成。联动协同执法还需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联动方式,跨部门案件移交没有正式的规范性文件出台,具体工作流程、移交资料有待明确。
(三)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大队职能职责都是从原有运政和局属公路、航务、工程建设等部门整合,对彼此行业了解不充分、执法工作流程不熟悉。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总结分析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高起点谋划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部门,以高质量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保障综合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化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组织开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与公安交警、边防检查、文旅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实现各部门各执法机构信息互通、执法线索互补,形成工作合力。
(四)着力提升普法学法用法工作实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学法普法载体,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大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坚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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