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月,既是莘莘学子开学之际,又逢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节,班线车、出租车、网约车是很多学生返校及旅客出行的必要交通工具,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违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盈江大队在盈江高速路口、校园周边、旅客集散地、县乡道岔路口开展错时错峰执法行动,利用中午11:30至下午1:00,下午6:00至7:30等下班时间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扰乱市场违法行为。
9月9日,盈江大队执法人员在盈江高速收费站路口对一辆新能源车辆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车从芒市前往盈江,车辆行驶证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上共4名乘客,其中 1名乘客已付款 100元,另 3名乘客是驾驶员通过电话联系,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收取费用80元。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11日,盈江大队执法人员在新城乡崩莫东路口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该车的核定线路为盏西至支那,经询问乘客得知,该车当日行驶的经营线路为平原至支那,该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其行为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第三十七条,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依法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庆期间,盈江大队将继续加大错时错峰执法力度,对重点路段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客运班车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客运班车不按站点停靠、客运包车提供无效包车合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线上线下提供驾驶员、车辆不一致等违法经营行为,全力保障暑期收假学生返校和节日期间旅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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