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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政策研究,参与起草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州级交通运输系统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路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案件查处。
3.承担跨区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和垂直管理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负责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制定管理制定、执法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5.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6.完成州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制科、执法监督一科、执法监督二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瑞丽大队
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陇川大队
4.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盈江大队
5.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大队
6.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围绕主要职责和工作实际对原有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进行清理、重新修订、完善、归档、规范上墙等,全面规范内部管理。
2.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3.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服务对象知法、守法意识。年前制定出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内深入企业、基层一线、执法服务对象、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做到重点企业、重点服务对象全覆盖。
4.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和案件办理程序,严格遵守执法办案期限,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年前制定出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
5.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治理能力。通过普法宣传、执法监督,推动全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监督执法服务对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进一步治理,营运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次数明显下降,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公路水运和项目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存量逐年减少;执法监督服务对象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监管。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充分运用智能监管平台、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全州统一的行政执法监控平台,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信息数据汇聚共享。分期分步开展智能监管平台项目建设,以芒市为试点单位,搭建智能监管平台框架,选取部分农村公路重要路段、重要路口作为试点建设切入口,探索融入执法机构视频会议、执法询问室和值班值守视频监控等基础模块。
7.完成农村公路流动治超点建设。
8.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按执法实际需求配齐执法记录仪、移动电源、便携式打印机、办公电脑、移动执法终端、移动称重仪等基本执法装备,逐步提升执法装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
9.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执法风纪。
10.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围绕“抓党建、强班子、带队伍,优服务、严执法、出成效”这条主线,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27人,事业编制103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74,922.7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824,922.7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550,000.00元。
与上年19,520,686.88元对比增加9,854,235.91元,增长50.48%,主要原因分析:部门2023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加了非税征管成本经费预算;2023年新进人员9人,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费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7,824,922.79元,其中:本年收入27,824,922.7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824,922.7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19,520,686.88元对比增加8,304,235.91元,增长42.54%,主要原因:部门2023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加了非税征管成本经费预算;2023年新进人员9人,增加工资及各项保险费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74,922.7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7,824,922.79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4,922.79元,与上年18,410,686.88元增加254,235.91元,增长1.38%,主要原因:2023年单位新进人员9人,增加工资及各类保险费预算;项目支出9,160,000.00元,与上年1,110,000.00元对比增加8,050,000.00元,主要原因:部门2023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加了非税征管成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缴纳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8,334.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缴纳。
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划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
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58.06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业保险缴纳。
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784,239.91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基本医疗缴纳。
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5,637.86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604.18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的缴纳。
功能科目214010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行13,925,305.1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功能科目2140112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10,574,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聘用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87,843.68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9,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43,000.00元,增长376.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000.00元,增长42.8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70人次。
增加原因:2023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10,000.00元,较上年270,000.00元增加1,040,000.00元,增长385.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4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40,0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000.00元,与上年270,000.00元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加原因:2023年单位机构改革后,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权移交给我单位,通过协调,下一步将把地方海事行政执法车辆车编制划拨给我单位,因此,新增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不能填无,至少应公开1项专业名词解释,除以下部分共性解释,要重点对项目支出中相关名词进行解释,特别注意以下解释内容中,本部门不涉及的应当删除,例如行政单位要删除事业相关的解释内容,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的要删除【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驶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733,064.00元,与上年2,921,186.00元对比增加7,811,878.00元,主要原因:2023年机构改革后,单位职能职责发生改变,为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加了执法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资产总额17,550,267.59元,其中,流动资产890,934.73万元,固定资产12,982,526.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76,806.56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39.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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