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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6060   作者:  日期:2024/1/11

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德宏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编制,特编制德宏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dh.gov.cn/jtj/Web/index.aspx)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存在疑问,请与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100211,邮箱:yndh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以来,州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全面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通过网站发布信息219条;办理12328电话业务量515件(次)。

(一)持续做好信息主动公开

1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目录,制定并公开《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二是交通运输党组会、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除需要保密以外的,都及时公开,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范围和领域。三是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应当保密的,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2.认真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清单,明确信息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等。聚焦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铁路建网提速、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农村公路巩固提升等工程,及时将工作开展信息汇总后网站部门信息综合交通重点项目专栏进行公开。

3.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机关属执法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类别、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内容公开。公布《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等事项二是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结果等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三是定期向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云南”网站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及时公布守信企业名单和违法失信黑名单。

4.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信息公开。全年共牵头办理大代表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8。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对涉及公共利益、公益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原则上全部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的监督。全年办理情况已全部公开,起到了宣传全州交通运输局工作、共享政府信息、提高办理透明度的良好作用。

5.做好单位预决算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及时将《州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预算》《德宏州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决算等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6.指导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贯彻落实工作,坚持便民实用、及时全面的原则,指导督促相关企业细化本企业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城市公交、轨道交通、道路班线客运、水路旅客班轮等公共交通运输信息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持续做好常态化交通运输服务民生信息发布工作。

(二)及时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要求,动态修订《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局网站公布,对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渠道、要求等进行公开。2023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领导分工,及时调整和明确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印发《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州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工作制度》、《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的通知》等,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三是持续做好局信息公开专栏常态化监管工作,健全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四是加大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组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2次,向党组汇报政务公开工作1次。并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相关内容开展业务培训,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

(四)平台建设方面。为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强化行业管理效能,交通运输局积极推动政府平台的建设。通过整合各类交通信息资源,搭建了一个集政务公开、业务办理、公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在政务公开板块,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让公众能够随时了解最新信息;业务办理模块实现了行政审批和许可等事项的“一网通办”,简化了办事流程,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公众服务部分则提供实时路况和出行规划等服务,全方位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此平台的建设不仅加强了交通运输局与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也推动了交通行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为构建现代化交通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监督保障方面。交通运输局对网站监督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为网站的稳定运行和高质量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方面,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控制信息的质量,确保发布的内容准确、权威且及时;另一方面,构建了专业的安全防护体系,定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潜在风险,保障数据的安全。同时,开通了公众监督渠道,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处理。通过分析公众的意见,不断优化网站的功能和服务,提升公众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在交通运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成就,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力度和质量还有待提高,解读内容仍需更全面更深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积极性与主动性还需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运用图表、动漫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二是加强州交通运输领域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德宏州交通运输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特此报告。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24110

文章来源:州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