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6〕62号)文件精神,德宏州交通运输局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立足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优势,在机制和制度建设、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便群众办事,创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按照州政府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德府办明电〔2016〕21号),对全州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自查和督促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健康发展
一是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梅学能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任务分解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政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出台了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所有信息资料都在局网站予以公开并提供依申请公开表下载,对推行政务公开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形式和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由局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州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通过投诉中心(由局办公室受理,投诉电话:2100211)、局网站,受理群众投诉,以强化监督。工作中注意发挥局机关指导监督作用,定期召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检查督促工作,把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落实责任制,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推行办事公开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拓宽渠道,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上是巩固、规范和提高,主题是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同时在重点环节上加以深化、创新和突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一是在形式上做文章,不断拓宽公开的渠道。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对外和对内的内容,作了明确的划分,力求突出重点和务求实效。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重大事项,如人事任免、考核、晋级、调资、评定职称以及对群众信访的热点问题等内容全部进行公开。通过一系列的对内公开,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较好地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对外公开要求各科室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同时突出热点问题,做到定期公开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情况,通报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于所有公开内容,我们强调必须归档立卷,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是在内容上抓重点,切实增强公开的实效。根据省州相关部门关于网上办事公开的规定,研究制定了《州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网上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进行详细公开。着力抓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等民生类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交通管理和项目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路社会信用评价和监管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2016年,共支出三公经费18.91万元,没有超年度预算。同时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州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交通动态、机构设置、基本建设、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等栏目。通过该网站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2016年我局政府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43条,其中文件及解读信息2条、公开条例和规定信息2条、重要会议信息2条、三公及预决算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21条、安全生产信息3条、重点项目信息10条。
三、减税降费工作情况
(一)凡是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都要求降低30%执行。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三)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废止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废止4项云南省地方制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其中对涉及公路路政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已取消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清理费、公路路产占用费 。
(四)根据《云南省地方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2015年取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
(五)2016年取消出入境汽车运输管理有关单证工本费: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涉及3项:一是国际运输行车许可证工本费;二是出入境汽车运输统一标识费;三是国际汽车货物运单工本费。
四、权责清单公开情况
今年州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和运行结果公开,在该项工作中,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着眼于对所有权力、服务、决定事项进行拉网式梳理,提出了“全面清、依法清、规范清”的“三清”要求,力争做到不漏项、不留死角。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三定”方案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权限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的事项取消或废止;对每一项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以及其他权力事项,都设计运行程序和制定工作流程。通过全面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8类,共计232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147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职权18项、政府内部审批事项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1601项;“追责情形”共计2648项。
按照“职权法定、科学规范、优质高效、利于监督”的原则,德宏州交通运输局采取“五审”的方式,对行政权力、流程图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确保梳理工作质量。一是业务科室梳理填报科室的职权,科室负责人初步审核。二是业务科室将登记表汇总后,由专人参照其他地州交通运输部门的职权目录逐项审核,并对行政权力法律依据进行审核,查看是否符合要求、法律法规依据有无过期。三是将梳理结果初稿反馈给分管领导核审。四是提交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德宏州交通运输局“三定”方案,审定清单报局党委会审查,五是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报州委编办审改审核,并按照审核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
通过这次清理督查,州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行政权力和责任意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得到较大提高。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有力推进了我局规范行政的进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氛围逐渐浓厚。交通运输部门各级领导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决策问题遵循法、解决问题依据法、言论行动符合法,为全州的依法治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德宏州交通运输局
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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