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090   作者:  日期:202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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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起草机关事务工作法规草案。拟定机关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

2.负责拟定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推进全州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州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3.负责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州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州级机关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机关后勤服务购买项目及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州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州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对购买项目、标准执行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结合接待方案,负责来德宏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省级机关领导以及因工作关系到德宏调研、指导工作的厅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上级派出赴德宏开展专项工作的工作组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州四大机关和州纪委监委邀请到德宏考察指导工作的国内外客人的有关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省级以上会议和大型活动邀请人员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友邻州市、友好城市和州四大机关邀请到德宏指导工作的老领导、专家学者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重要外来投资和经济合作体赴德宏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厅级以上媒体领导和我州邀请的大型采访团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在德宏涉台湾地区重要公务活动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外事部门对外事及港澳地区接待工作中涉及国(境)内需要配合完成的有关接待工作。完成州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公务接待工作。

5.按规定制定州级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州级机关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管理州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专项经费。

6.按规定负责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州级机关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机关资产的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调配、管理等有关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7.负责州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州级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负责州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改造的规划审核、使用调配、购置租赁、维修改造、房产处置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州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用地管理工作。承担州级机关房地产产权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8.负责州级领导周转房住房项目的审核、使用和集中统一管理。承担州级领导周转房管理、提供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政府办公区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重要政务活动区域的服务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州级机关的义务植树工作。

9.负责州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资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州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州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示范推广新能源、新技术和新产品。

11.负责制定涉改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州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承担德宏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制定有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州本级党政机关和各县(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监督检查。

13.参与州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管理科、资产管理与综合监管科、房地产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服务保障科、接待一科、接待二科、接待三科、公务用车平台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5。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机关和事业工人13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我单位年末其他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2;无经费自理人员

无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人员,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71辆。主要原因是州机关事务管理自留车辆1辆,其余70辆为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中心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理论武装,不断强化理想信念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牢机关事务部门政治属性,坚定不移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两个重大”,着眼“一个表率”,聚焦“两个更好服务”,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聚焦主责主业,抓实抓细机关事务各项工作

①聚焦优化服务,机关事务的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在日常服务工作中坚持多看一眼、多走一步,不断提升机关事务“精度”和服务“温度”以敬业精神展现机关事务部门责任担当。一是公务接待更加规范。始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标准开展各类公务接待活动。2024年共接待各级领导、来宾、国内外客商310批次,3425人次,其中:国家级领导2人次,部级领导107人次,厅级领导850人次,处级及以下领导2172人次,其他294人次。协助保障大型会议活动9批次、1217人次,其中:国家级领导0人次,部级领导5人次,厅级领导100人次,处级及以下领导948人次,商务外事及其他164人次。二是后勤保障更加到位。以优质的服务保障各级会议510场次;加强对水电、空调、消防等各项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及时对公共会议室、楼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消毒杀菌,对院内绿植进行修剪、养护,切切实实为干部职工营造简约、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抓好日常安全保卫,对大院安保、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加大隐患排查及整改力度;规范机关食堂管理,推进食品安全保障精细化水平,为干部职工用餐提供用心服务。

②着眼集中管理,机关事务的管理职能日益凸显

一是公务用车管理展现新作为。开展2023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州378个单位车辆编制总数1472辆,实有车辆1286辆,单车运行费用为2.14万元,实现对公车运行费用的科学管控。办理完结公务用车审批事项51件,其中购置审批39件,购置资金1819.05万元,处置审批12件。积极向省级公车主管部门申报,2024年接受省级调拨的公务车辆2辆,向基层乡镇调剂州级平台中心公务车辆1辆,加大了向基层一线倾斜公务用车资源的力度。完善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建设,构建集“预约、调度、指挥、监管”于一体的车辆管理系统。着力在日常监管上下功夫,开展网上日巡检查,对平台信息系统预警事项实时反馈并督促限时整改。2024年州级公车平台完成调度派车2462车次,行使里程767427.93公里,车辆使用率平均在101.41%。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实现新进展。结合现有房源,初步设立“实物集中仓”,实地查看行政单位闲置资产,并对可继续使用资产进行检测。为临时性工作专班提供设备保障3起。审批州级行政单位资产处置等共18起。统筹做好全州机构改革涉改部门挂牌、印章制作、办公用房调配工作,为州级党政机关调剂办公用房6起,将州农垦局1办公用房权属变更至我局名下,办公用房“四个统一”实现“零突破”。做好周转房日常维护管理,为易地交流任职厅局级领导提供住房保障3起。

三是公共机构节能取得新成绩。全面开展全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活动、机关食堂基本情况摸底调研和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自我评估;根据省、州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工作,完成我州碳达峰任务分工;积极号召各级公共机构开展“无烟佳节,与爱同行”活动;组织开展节能宣传进机关活动,强化节能宣传构建宣传矩阵。截至目前,累计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共342家,创建比例达到98.56%。开展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初评和复核工作,配合云南省专家组做好德宏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初评和复核工作。3家公共机构被省级部门推荐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家公共机构通过了复核验收。

四是对习惯过紧日子提出新要求。在思想上“紧”起来。通过推送手机短信、发放倡议书、上线宣传视频等形式,普及节约常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自觉投身节能减耗、降本增效的实际工作中去。在作风上“硬”起来。坚持把过紧日子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勤俭节约意识贯穿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在办公运行、会议差旅、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方面行简约、倡简朴、戒奢华。在措施上“实”起来。严格公务用车用编申请、购车审批,严格落实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意见,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通过不断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促进机关运行成本持续降低。

③强化监督检查,机关运行保障进一步规范

一是根据《德宏州2024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制定《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全州机关运行保障综合检查的实施方案》,围绕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3次;二是按照清廉云南十个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梳理2021年至今接待对象未交纳伙食费、交通费229批次,涉及金额307760元。开展公务用车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7个,主要是“无任务出行”问题1个,公车运行费用未及时录入问题1个,平台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1个,车辆脱保脱检问题1个,已停止使用车辆未及时处置等其它问题3个。

④健全制度机制,机关事务一体两翼协同发展

一是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牵头制定《德宏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把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思想贯穿公务接待全过程;印发《德宏州州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德宏州州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不断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引向深入。二是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顺利完成“区域统筹”和“两化融合”标准化试点建设验收工作,制定国有资产、公务用车管理德宏州地方标准11个,办公用房单位内部标准8个,将总结到的管理经验、服务经验进行全州的推广应用。不断推进机关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安排部署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1份。二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印发《德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任务清单》,结合机关事务重点工作细化8个专项行动。聚焦群众、企业和基层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制定三服务清单,明确服务事项10项。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年内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被提拔交流任事业副处级领导干部,开展4名正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工作,配合纪检监察组为1名受诬告干部正名,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8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1.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0.10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0.02万元,降低11.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9.97万元,降低11.43%主要原因是接待经费、机关后勤保障运行经费、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经费收入较上年度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0.05万元,下降33.33%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上级资金收入,本年度有银行利息及税务局退手续费,其他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8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43万元,占总支出的56.48%;项目支出775.57万元,占总支出的43.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0.00万元,降低11.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52万元,增长2.92%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人员人数增加2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平台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68.52万元,降低25.7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经费、机关后勤保障运行经费、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经费等较上年减少,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6.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3.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4%;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公用经费22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5.5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省委巡回督导组保障经费12.21万元,用于省委巡回督导组保障工作支出;

2.州级领导工作经费9.33万元,用于2024年工会费、挂职及交流任职干部食堂采购费和州政府食堂购买后勤服务费支出;

3.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经费134.40万元,用于州直20辆新能源汽车2024年租赁费支出;

4.挂职及交流任职干部食堂工作经费12.00万元,用于挂职及交流任职干部食堂采购支出;

5.公务用更新购置经费49.40万元,用于购置越野车2辆费用支出;

6.接待经费134.48万元,用于8个临聘人员工资及五险、平台中心租车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7.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29万元,用于临聘人员五险单位部分;

8.机关后勤保障运行经费415.84万元,用于机关事务后勤服务资产管理、周转房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和芒市会堂办公区硬件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修缮、管理等工作等支出;

9.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0.23万元,用于支部活动正常开展支出;

10.2024年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0.39万元,用于机关党支部工作正常运转和活动开展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9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229.97元,降低11.43%,主要原因是接待经费、机关后勤保障运行经费、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5.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55%。主要用于单位的日常工作运行及公务接待支出和后勤保障支出,其中:2010301款行政运行455.32万元、2010303款机关服务443.77万元、2010399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1.43万元、2013299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2.21万元、2013699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7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7万元2013699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7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7万元2013699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7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7万元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7%。单位离休、退休人员的工资及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和职业年金支出,其中2080150款事业运行0.75万元、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4.98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5万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29万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2万元、2080801款死亡抚恤32.39万元、20899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45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0.25万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万元;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41.76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1万元,决算为34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64万元,下降10.0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105.4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5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万元,决算为181.5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56%,完成年初预算的4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0万元,决算为58.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94%,完成年初预算的48.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09万元,下降10.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5.22万元,增长3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76万元,下降55.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1.76万元,下降55.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8.64万元,下降10.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决算为105.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00万元,决算为18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00万元,决算为5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维修费实际发生数比预算数较小,本年公务接待批次比预算时大幅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2.09万元,下降10.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22万元,增长3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76元,下降55.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1.76万元,下降55.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有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无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无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新购置越野车2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其中:国家级领导2人次,部级领导107人次,厅级领导850人次,处级及以下领导2172人次,其他294人次。主要用于省委巡回督导组保障工作相关活动后勤保障等接待支出。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无接待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97万元,比上年减少232.36万元,下降51.0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上年度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总额7092.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6.90万元,固定资产5075.2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7.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2.3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出租房屋,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2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6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5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0000478101111



 [附件: 3.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决算报表部分)2025091503215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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