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3)

浏览量:1106   作者:  日期:2026/3/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期:5个工作日,2026326202641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

      真:0692-2122506   

      编:678400

项目名称

瑞丽市梓暄服装洗涤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瑞丽市金滇路东侧

建设单位

德宏梓暄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2507-533102-04-01-200539)位于瑞丽市金滇路东侧占地面积约1333.33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7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租用1栋厂房改造为生产车间(设置洗水区、脱水区、烘干区、整理区、原料房、锅炉房),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等。项目对针织、梭织等成衣进行水洗,不涉及清洗居民脏衣物、医疗用品、酒店布草等。建成后洗涤量为100万件/年。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1万元,占总投资32.0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锅炉燃烧废气、烘干机燃烧废气、洗涤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废旧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废机油及废油桶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集中堆放并遮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过程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置。项目产生少量施工废水可回用,无施工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加强施工人员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充分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使用1台天然气锅炉(0.15t/h)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15m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颗粒物及SO2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NOx执行《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要求(≤50mg/m3)。

9台工业衣物烘干机燃烧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主管道后共用115m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烟尘排放浓度、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运营期加强厂房通风,衣物洗涤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设置为全封闭,格栅池、调节池、污泥池采用地埋式。运营期采取消毒杀菌措施,加强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与检修,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恶臭产生量增加;污泥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以减少污泥恶臭的影响。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运营期雨水通过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包括衣物洗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强排水及软水制备浓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m3/d、处理工艺:格栅池+调节池+化池+消毒)预处理,与经化粪池(容积10m3)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一同排入项目东侧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确保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旧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现场更换并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暂存。、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其贮存、转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规范管理台账。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应进行重点防渗,生产厂房、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采取一般防渗,办公生活区等采取简单防渗。各项防渗技术要求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规定。加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防止因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规范设置1座不少于5m3事故应急池,用于暂存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