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

浏览量:3032   作者:  日期:2025/11/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期:5个工作日,2025111820251124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

    真:0692-2122506   

    编:678400

项目名称

瑞丽市聂记新月楼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瑞丽市畹町镇生物产业园26米规划路北侧、26米规划路东侧

建设单位

瑞丽市聂纪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顺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项目代码2412-533102-04-01-806089)位于瑞丽市畹町镇生物产业园26米规划路北侧、26米规划路东侧,总占地面积22.4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研发楼1栋、生产车间1栋、生活用房1栋、柴油发电机房、水电以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月饼、芝麻饼、鸡蛋糕、杂糖(老式油炸饼裹糖)、桃酥、面包干等共130吨。项目总投资6700万元,环保投资153.5万元,占总投资的2.2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生活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废弃土石、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拆包投料粉尘、烘烤废气、油炸废气、食堂油烟等);生产废水(原料清洗废水、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等)及生活废水;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固废(原料废渣、废鸡蛋壳、废包装材料、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及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产品等)、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作业100%密闭运输。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管理,由专人负责施工场地和车辆的清洁打扫。严禁随意焚烧建筑垃圾。施工扬尘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置1个容积为4m3的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及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废水沉淀池进行覆土填埋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午间(12:0014:00)禁止设备安装及车辆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消声、隔声措施,避免多台高噪音机械设备在同一场地和同一时间使用。车辆经过施工场地或周围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及宣传,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染防治措施

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回填及绿化覆土,做到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施工产生的少量包装材料、废塑料、废钢筋等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随意堆放、丢弃。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或焚烧。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于自动烘烤线(A线)、自动烘烤线(B线)、手动烘烤线进出口上方分别设置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颗粒物净化效率90%+排烟风机(风量12000m3/h),运行过程产生的油烟经各自设置的油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共用119米排气筒(DA001)外,其中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表2中Ⅰ型排放限值要求。油炸机设置1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油烟颗粒物净化效90%+排烟风机(风量12000m3/h),油炸机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通过烘烤废气排气筒(DA001)外排。食堂油烟经1台油烟净化器(风机风量1000m3/h)收集处理后外排,排放标准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拆包及投料作业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内设置排风风机和风管,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新建项目的二级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1#化粪池,研发楼生活废水进入2#化粪池处理,生产车间废水经隔油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30m3/d、采用“A/O+MBR+消毒”工艺)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与化粪池废水一同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14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储存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的生产废水,事故应急池平时处于空置状态。

3.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生活区、研发楼等为简单防渗区。加强对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的检查及维护,防止因污染物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选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厂界东、南、北侧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西侧环境噪声执行4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执行,禁止露天堆存原料及产品。废旧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及隔油池油污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原料废渣、废鸡蛋壳、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产品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相关要求,规范建设1间危废贮存库,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统一暂存至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建立危废转移台账。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包括柴油泄漏事故;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火灾、爆炸及导致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项目须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