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692-2122506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邮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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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芒市网架结构加强工程(110千伏帕底变至110千伏东郊变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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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德环审〔2025〕2-4号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芒市网架结构加强工程(110千伏帕底变至110千伏东郊变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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