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奔腾不息的大盈江,到曲折波澜的龙江;从承载乡愁的曩宋河、萝卜坝河,到山间丛林里的无名溪流……河(湖)长制工作启动以来的这几年,梁河县各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全力治水,让条条江河在南甸大地上生机再现。
保护河湖,强力支撑
——有“名”有“实”护河湖
盛夏时节,漫步南底河江岸,一边是奔腾的河水,一边是被绿树点缀的步行道,晚饭后前来散步、锻炼的市民三三两两,一派悠然自得、其乐陶陶。
自从河(湖)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梁河县首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将辖区内的63条河流、6座水库、5条渠道和3个坝塘均纳入管理,实现了每条河流、每座水库、每条渠道“河(湖)长”全覆盖。
为河湖管护工作提供坚强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梁河县先后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等6项制度、4项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和县级河湖长巡查办法等4个办法。在全州率先创新开展“河(湖)长制”交叉检查工作,出台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检查方案》,实现“互学、互检、自学、自检”模式。
梁河县不仅全面完成“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编制工作,主动与瑞丽江流域涉及的腾冲市、龙陵县、芒市、陇川四县(市)签署联防联治备忘录,建立跨界协作和联合治理机制。同时,还与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共建并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联动机制,共同推动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
污水治理、腾退岸线、恢复生态,一系列强有力举措让梁河县的河(湖)长制实现了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养育一方的河流、湖泊正在重新焕发生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景正逐步变为现实。
守水有责 履职尽责
——百名河湖长共同发力
从大江小河到水库沟渠,巡护每天都在进行,“三级河湖长”狠抓落实,巡河护河成了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能落实、落细,梁河县在县级和下辖的所有乡镇均设立党政双总河湖长,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携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县乡村三级河湖长239名。在建立健全河湖库渠日常管护长效机制的基础上,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多方发力,共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
五年来,共开展巡河湖20726次,组织37433人次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河道2917.43公里,整治面积820490平方米,恢复河道两岸生态478280平方米。开展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执法巡查529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2000公里……通过打击,基本消除了“游击队”“蚂蚁搬家”式非法偷采现象,维护河道生态健康。
五年来,各乡镇、县级联系单位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手段,拉网式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建立“清四乱”台账清单和问题销号制度,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出98个问题,整改销号问题98个。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推动解决了一大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河湖保护治理难题,县域内河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境内“两江三河”出境水质和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及Ⅲ类以上,县城饮用水源达标率为100%,全县河湖库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河湖长制焕发出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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