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经核实,截至目前我局核发的云南云山云水食品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已到期且未申请延续。现对其予以注销,原排污许可证自动作废,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排污许可限期整改通知书注销清单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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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排污单位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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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南云山云水食品有限公司 |
915331240933246793001W |
自2019-06-28至2022-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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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