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2年8月2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信息公开

浏览量:7721   作者:  日期:2022/8/22

202271日,我局受理了盈江县尾矿资源再利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并对其信息按照要求进行了公示。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不计入审批时限的要求,于2022715日暂停了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程序。

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结合2022818日专家组出具该项目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27274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822—2022826(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2122506   邮编:678400

 

项目名称

盈江县尾矿资源再利用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新城乡新龙村委会芒丙村民小组

建设单位

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正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博源公司选矿厂内西南侧的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占地面积约为38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栋,矿渣再生砂石骨料堆放棚1栋,配套办公生活设施等。总建筑面积1344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4m2砂石骨料堆放棚建筑面积525m2办公及宿舍建筑面积265m2,配电室建筑面积50m2。项目购买安装一套尾矿回选矿工艺(磁选工艺)设备,建设1个回水池(容积210m3)、1个矿浆池(容积300m33个精矿池(单个容积140m3,总容积420m3)。本项目建成后,可日处理尾矿700吨(含水70%,含铁11.05%),年生产200可处理14万吨尾矿,实现博源公司选矿厂日常选矿的尾矿全利用,实现“零”存放。并通过尾矿回收铁精矿(铁含量60%9100吨,矿渣再生砂石骨料40311.76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天数2个月(按61天计算),施工材料均由汽车运输进入施工现场。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期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来自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食堂油烟、噪声、废机油、生活垃圾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博源公司选矿厂现有的化粪池处理,由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2.扬尘防治措施

严格按照住建部《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场地的扬尘防治。

3.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对高噪声设备应加置消隔声设施,调整或缩短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要加强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减轻运输噪声扰民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1设置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并配置2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四周设置挡风墙;厂区道路应硬化,清扫、洒水,保持清洁

21套油烟净化器,其净化效率60%以上

2.地表水

设计将多余的生产废水返回至博源公司的选矿厂选矿用水回水池,作为选矿厂的选矿用水,不外排。由此可见,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加入任何药剂及清水,与博源公司的选矿厂用水形成一个闭路循环,不改变进出水的水质,不仅减少废水外排,同时可以节约博源公司选矿用水补水量。

实施雨污分流,生产车间及砂石骨料堆棚及其旁附近设置排水沟,初期雨水收集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为50m3沉淀后,上清液用于降尘用水等综合利用后期清净雨水通过雨水沟渠外排

项目食堂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排入1座化粪池沉淀发酵处理后,定期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家肥,不得外排。油水分离器的容积为0.5m3,化粪池容积为10m3,完全可以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只要做好清掏周期,不会出现废水外溢的问题。

3.地下水

为了防止选矿废水下渗,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重点防渗区采用防渗涂料,渗透系数1.0×10-10cm/s;一般污染防治区,渗透系数≤1.0×10-7cm/s,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有污染物泄漏或渗漏,及时修补。

4.噪声

通过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集中安装在车间内远离西北敏感点一侧;在高噪声设备底部设置橡胶减震垫;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对生产车间设置为半封闭式,同时水泵设置隔声罩壳,空压机进风口设置消声器将球磨机置于封闭隔声车间,使用带有阻尼效果的耐磨衬板降低噪声;厂界已经设置有围墙进行隔声,充分利用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减低噪声。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5.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GB15562.2-1995)》设置图形标志。标识标志正确、清晰、完好。

本环评建议矿渣再生砂石料骨料不得露天存放,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储存;并且合理的安排清运周期,减少在厂区的存放时间,可避免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设置1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化粪池污泥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家肥使用,合理安排清掏周期。

废机油的储存应设置专门危险废物暂存间,采用专用的容器进行储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清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中的相关要求,加强防渗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相应台账,相关台账应保存3年以上,以备相关管理部门检查,要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2022421~56日在环评互联网论坛网站上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在信息公告期间,当地群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没有提出具体意见。2022526日环评单位编制形成了《盈江县尾矿资源再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分别为:(1)于2022528日及2022530日在环球时报登了两次征求意见信息公告,满足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的要求;(22022526日,建设单位在盈江县新城乡新龙村委会芒丙村民小组、盈江县博源矿产开发有限公司选矿厂张贴告示的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告,且持续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时间:2022526-2022610日;(3)于2022526~2022610日在环评互联网论坛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平台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反馈意见。于2022526-610日对项目附近的居民、周边企业员工等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意见表填写。调查结果显示,周边公众及团体关注的问题已经在本报告中提出了环保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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