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2年4月22日受理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技术评估不计入审批时限的要求,我局于2022年5月10日暂停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由于该项目未按时提交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局于2022年5月24日予以退件处理。
根据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结合2022年6月8日该公司提交修改完善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州级专家组出具的项目环评技术评估意见,经审议,我局决定重新受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拟对该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27274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6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号 传真:0692-2122506 邮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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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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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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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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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镇三台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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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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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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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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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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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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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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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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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取水点位于芒市大河左岸一级支流果朗河(戈朗河)右岸南公河支流上,管道终点位于三台山乡出冬瓜村委会早外村民小组西南方向约0.7km的庙房山,工程建设总征地面积为299.16亩,其中永久征地10.29亩,临时占地288.87亩。拟于取水点新建一座底栏栅式取水坝,于庙房山新建一座300m3埋地封闭式圆形钢筋混凝土高位水池,取水坝和高位水池之间新建约39.21km引水管道,其中明敷管段14.22km,埋地敷设管段24.99km(其中PE管10.71km,钢管14.28km)。新建的39.21km管道中,包含PE100级dn250 1.6Mpa给水管10.712km、DN200内外涂塑焊管1.832km、DN200内涂塑外镀锌焊管3.853km、DN200内外涂塑无缝钢管7.358km、DN200内涂塑外镀锌无缝钢管3.742km、DN150内外涂塑焊管0.428km、DN150内涂塑外镀锌焊管4.333km、DN150内外涂塑无缝焊管4.661km、DN150内涂塑外镀锌无缝钢管2.287km。工程输水方式采用有压管道输水,引水枢纽工程采用底栏栅式引水枢纽工程。芒市三台山乡调水工程的任务是:解决三台山乡勐丹(除勐丹村外)、允欠、出冬瓜、乡集镇共4个片区设计水平年(2035年)1332户8939人,其中集镇为1876人,农村为7063人;1423头大牲畜以及4531头小牲畜的饮水问题。拟建工程设计基准年(2018年)最大日供水能力为0.013m3/s、28.80万m3/a,规划水平年(2035年)设计最大日供水能力为0.018m3/s、40.1万m3/a。项目总投资3687.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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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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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本项目为引水工程建设项目,部分采用沿道路、河流进行明管管道铺设,明管铺设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将对其地表植被产生一定影响,建设项目对植被的破坏主要来自临时施工道路、暗管铺设等活动,使该区域内地表植被消失,降低了植被群落的质量与稳定性。
项目引水管线施工对地表的扰动,将清除地表原有的植被,影响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迫使其迁徙,使得区内动物数量减少。施工对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兽类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人员集中活动和工程施工将这些动物驱赶到远离施工现场外的周边生存环境,一般不会造成动物的死亡。
2、声环境: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噪声,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大气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地埋式暗管管道开挖、取水坝、蓄水池、镇墩及支墩建设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等,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取水坝、消力池、蓄水池、镇墩及支墩建设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
5、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旱厕粪便,若不妥善处置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景观。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引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成后运营期无生产、生活区,仅为工程区,工程建成后由三台山乡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组负责管理,工程现场不单独设置管理所,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不产生机械噪声污染。
本工程取水坝建成后,由于取水坝为取水溢流坝,取水溢流坝设置有取水控制闸阀,工程取水量较小,即使枯水期亦有大量弃水,多余河水直接通过溢流坝流至下游河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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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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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以减缓扬尘对运输道路两侧的影响;项目区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使施工期的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②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100%标准
③进行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
④暗管建设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
⑤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每个施工段经设置临时沉淀池(容积均为0.5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和用水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②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向河道排放废水。
③不在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区域、公益林区域等范围内设置临时沉淀池等,降低施工扰动影响。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从源强上降低噪声,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②加强施工期的操作规范,避免人为造成诸如高空抛丢重物砸下造成的突发性噪声影响周围环境。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12:00-14:00和22:00-6:00期间施工,并加强与周围居民的沟通,注意收集周围居民的意见,对于合理可行的意见应积极采纳并实施,以避免扰民事件的发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使用,以免噪声产生叠加,并将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施工设备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缩短一次开机时间。
⑤项目在运输过程中应通过禁止鸣笛、控制车速等措施,并且合理安排运输线路,尽量避开环境保护目标。
4.生态保护措施
①在林业勘察专题调查及后期施工阶段工作中,如果发现有保护植物应当立即报请林业部门制定专门保护措施进行保护。
②在施工前,严格选择施工附属设施的布置位置,尽量选择荒地和未利用地,禁止在涉及生态红线、公益林的范围内设置施工工区、临时表土堆放场及旱厕等;并优化布置,减少占地,避免占用林地而造成大面积植被的破坏和损失。
③对于临时占用的林地,在工程结束后立即平整土地,人工种植恢复植被。永久占地的生态恢复重点是做好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永久占地两侧植物的保护,对施工占地范围内的表层腐殖土及淋溶土进行集中堆存,施工完毕后再用于生态恢复。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慎用外来物种。
④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复核勘测设计成果,尽量优化选址选线及工程布置方案,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耕地的占地面积,减轻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和动植物资源的影响。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引水工程建设项目,运营期管线管理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物、固废产生;引水工程本身运营期不产生废水;目为引水工程建设项目,为非生产类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机械噪声污染。
项目于取水溢流坝设置1根管径为DN100生态放流管,并按要求设置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及控制阀,非汛期生态流量通过控制阀及流量监控计进行调整;加强监管等管理,确保汛期6~11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0.0545m3/s、非汛期12月~次年5月生态流量下泄不低于0.0093m3/s;保证减水河段生态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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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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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了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采用网络、报纸、张贴的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表。
第一次网络公示、征求意见稿网络平台公示、2次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公众参与规定的时限内,未收到公众向我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的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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