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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浏览量:14247   作者:  日期:2021/5/14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4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227274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审批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 ,2021472021414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         真:0692-2122506      邮编:678400

 

项目名称

220千伏坝托变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遮放镇、三台山乡、轩岗乡

 

建设单位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德宏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一)坝托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1.新增2#主变,容量1×180MVA2.在本期2#主变侧新增2组电容器,容量为2×12Mvar3.扩建2#主变进线间隔1个,扩建220kV出线间隔3个;4.扩建2#主变110kV进线间隔1个,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本期扩建工程均在变电站站内预留用地内进行,不新征占地。(二)轩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在轩岗110kV变电站站内预留间隔处扩建1110kV出线间隔至坝托220kV变电站,占用110kV配电装置南至北第3个出线间隔,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用地。(三)220kV龙江电站潞西变线“π”接入220kV坝托变线路工程:开断220kV龙江电站潞西变线路(220kV户潞线)“π”接入220kV坝托变,形成220kV坝托变潞西变线路以及220kV坝托变龙江电站线路,其中潞西侧新建线路路径约1.28km,龙江电站侧新建线路路径约1.44km。两条线路全线均采用单回架设,导线型号均为2×JL/LB20A-400/35,新建杆塔约11基。(四)新建110kV坝托变轩岗变线路工程:新建110kV坝托变轩岗变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约24.25km,采取单、双回混合架设方式,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23.25km,双回架空线路约1km,新建杆塔约64基。工程总投资5954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占比0.7%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水土流失、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项目运营期间不产生废水、废气,主要环境影响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坝托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轩岗11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各项施工活动应均位于变电站站内进行,线路施工设置临时拦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施工开挖土石方覆压周围农作物和植被

2.施工期施工料场及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应选择项目周边现有空地布置,减少对沿线植被的破坏,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周边现有交通道路设置,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3.优化杆塔定位,选择林木稀疏地带,塔基施工区尽量不进行场地平整,施工现场采取铺垫彩条布保护土地,将砂石料等施工材料放置于彩条布上。施工结束后清理建筑垃圾及剩余的建筑材料,对施工区土地进行翻松,即可满足植被恢复需要

4.在初步设计阶段,结合最新勘探资料,尽量选择占地相对较小的塔基基础和杆塔形式。当线路通过树林时,采用高塔跨越设计,不砍伐走廊通道,仅对位于塔基处的以及危及安全的少量树木予以砍伐,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随意砍伐、践踏植被

5.施工期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坝托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废弃土方应运至指定弃渣场堆放,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处置措施应满足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塔位有坡度时应修筑护坡、排水沟,塔基施工后平整于塔基征地范围内,并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6.对施工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7.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前对占地区的野生动物进行驱赶,使其尽早离开占地区,给予野生动物充足的躲避施工干扰的时间及空间,切忌大范围、全面开展施工;

8.在线路杆塔设计施工阶段,在杆塔塔顶处设置防鸟刺、小风车等用以驱赶沿线鸟类,尽量避免鸟类伤亡,减少对沿线动物的影响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2.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经常清洗运输车辆,避免尘土飞扬。

3.施工单位在变电站主变基础及线路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和施工材料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尘,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和清运处理。

4.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除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

5.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人员利用站区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输电线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住施工区附近村庄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均依托农户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浇肥。

3.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尽量将塔基设置在河堤以外,使其远离水体和汇水区域。河流两岸的塔基尽量利用地形采全方位高低腿设计,周围修筑护坡、排水沟等工程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线路跨越河流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河流水域内和河道中立塔,不对跨越河流造成影响。

4.河流两岸施工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3、为避免将来规划线路路径附近建设民房,根据《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禁止在110kV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周围10m、拉线基础周围3m延伸所形成的区域新建永久性建筑物。

5.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严禁在芒市河及轩岗河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等,避免油类物质进入周边水体。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有效地防治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污染,加之施工活动周期较短,因此不会导致施工场地周围水环境的污染。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并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和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与生活垃圾集中定点收集后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地点处理;

3.坝托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开挖弃方需清运至政府指定渣场。架空线路弃方全部回填于线路塔基占地范围内,做到土石方平衡,不产生弃土弃渣。

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措施

1.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从源强上控制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优化施工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安排在远离周边居民区的位置;

3.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

4.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公告附近居民。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下导相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m;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下导相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5m;线路跨越建筑时,下相线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7m

2.本工程新建110kV单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下导相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m;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下导相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m;线路跨越建筑时,下相线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5m

3.本工程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下导相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m;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下导相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m;线路跨越建筑时,下相线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5m

4.在运行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线路沿线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相应警示牌。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1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应用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不需公开征求公众和团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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