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浏览量:11743   作者:  日期:2020/12/1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德室字2019〕12号)要求,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未完成整改58-53)”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未完成整改(58-53)。德宏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德宏州金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未达设计使用年限停运问题措施不力,导致进展缓慢。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2017年8月才获得环评手续,并因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一直未取得运营资质,进度明显滞后于整改要求。德宏州要求该公司从2017年12月15日起停止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决定新建一座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目前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新建进度依然滞后于整改要求。德宏州对此问题重视不够,对整改工作推动不力,且在新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仍在开展前期工作的情况下,将此问题上报为已完成,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责任单位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启动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在新的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成前,确保德宏州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完成情况:德宏州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取得《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日处理5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7〕42号),但一直未达到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未能按期完成整改。2017年12月14日德宏州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支队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德环违改字〔2017〕22号),责令德宏州金盛医疗有限公司从2017年12月15日起停止生产及停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德宏州人民政府经过研究和方案比选后,引进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对全州医疗废物进行应急托管处置,并制定了《德宏州医疗废物过渡性应急处置方案》,与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了托管应急处置协议。由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将全州医疗废物进行收运和安全处置,应急处置期至2018年12月14日止。

整改措施2:“新的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完成情况: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督察〔2017〕34号)的要求,为从根本上解决我州医疗废物处置问题,德宏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提出,启动公开招投标程序,重新建设一座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

2018年7月2日,河南省鹿邑县格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开拍卖中标滞后,正式签订《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和《补充协议》。

2018年10月20,德宏州日处理6吨医疗废物的微波消毒处置生产线正式动工,2018年12月10日,项目正式建成并进行设备调试。2018年12月15日,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正式与大理丰顺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就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事项进行了交接。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与德宏州97家有固定床位(7536张)、255家无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医疗废物处置合同,自此覆盖德宏州5个县市级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医费“收、运、处”体系基本建成。

经检测,微波消毒处置生产线产生的废水、废气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9年6月28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以“云环审〔2019〕1-39号”对《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德宏州医疗废物热解焚烧集中处置项目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以及完成《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后,于12月6日正式开始带料生产。

四、验收情况

2019年12月底,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对德宏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群众满意度进行走访调查,群众满意度为100%。

2019年12月26日上午,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查阅现场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未完成整改”问题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德宏州格瑞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建成投运后,对全州630家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均能及时收集处置,运行操作规范,满足德宏州医疗废物处置需求,落实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目标和措施,运行台账资料齐全、完整、规范,痕迹资料真实有效,符合《德宏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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