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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1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量:40203   作者:  日期:2019/11/27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11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11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2272742(德宏州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0692-2122506(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692-2121503

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50

邮编:6784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关于梁河县环保生活纸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德环审﹝20193

20191125

 

文章来源:行政审批科